这一改革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随着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在27日上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长罗志军就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记者了解到,去年启动的“大部制”机构改革已延伸到全国各地方省市。江苏的改革方案,对大部门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原则
权责一致,“一事一部门”
“这次改革,既有中央的规定动作,也有我省的自选动作。”省长罗志军说,江苏的改革方案对大部门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记者了解到,此前中央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允许各省市可以因地而异,充分考虑政府职能特点设置机构,不搞“一刀切”。
江苏省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改革的主要原则有如下四条:
一是上下衔接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
二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部分机构根据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设置,构建适应江苏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合理划分和界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
四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解决当前政府组织机构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