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我国《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起实施,在此基础上江苏消费者将享受更多保障。在昨日的省十一届人大第十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在相关报告中称,《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初稿已经完成。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盐城代表团姜德明等十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议案”,编号是第0049号。据悉,制定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省农林厅自去年底即着手条例的起草工作。
目前,条例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计划今年10月份提交省政府法制办,并将按立法程序抓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