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柒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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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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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俞晓翔

  有网友曝“湖北29岁市长清华研究生导师年赚千万,只顾赚钱和外出讲课,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指导学生撰写论文”。网友曝“广东省妇联单位家庭杂志社以‘吃水果’名义开出100多万元虚假发票”,网友曝“发现中石化大楼1200万的天价吊灯”,网友曝“昆明最腐败科级官员400万豪宅随便买”,网友曝“山西某大学60对教工夫妇为分房假离婚”……这就是近来流行的“网友曝”新闻。

  日前,《中国青年报》和《北京晚报》针对“网友曝式新闻”发表了争锋相对的评论。一方认为,网友曝是一种很恶劣的新闻文风,其实质就是不核实先曝光,再倒逼事主公布相关信息,易制造假新闻,有诱发“舆论暴力”和误导舆论之嫌,难免带来社会负面影响。另一方认为,“记者不能曝”才是“网友曝”深层原因,“网友曝”作为新闻来源和网络反腐尖兵,作用明显,功不可没。

  然而,在我们看来,“网友曝”“记者曝”本身并无优劣对错之分,造成网友曝被追捧和斥责的根源还在于媒介的把关人。

  “网友曝”是一种很恶劣的新闻文风

  2009年7月21日 中青报 作者:曹林

  近来冠以“网友曝”的新闻很多。刊发这些新闻,既有地方都市报,也有严肃的地方党报——类似挂着“网友曝”名头的新闻,正在媒体大行其道、泛滥成灾。广东和四川甚至有媒体开设了刊载“网友曝新闻”的专版,专门从网上寻找这样的新闻线索,不经调查就把网帖曝光的信息当作新闻原封不动地搬到新闻版上。“网友曝”式报道,不仅成为一种文风,甚至已成为一种舆论监督新文体、新范式。

  纸媒记者不经严谨的调查和细致的核实,就以“网友曝”的叙述方式将网帖内容当新闻报道出来,这是一种违反新闻专业要求、很不负责任的行为。靠“网友曝”去剪辑新闻,是一种非常浮躁、很恶劣的新闻文风。

  “网友曝”式报道的实质,就是不核实先曝光,再倒逼事主公布相关信息,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操作方式。不错,有时候这样的报道确实会倒逼出真新闻,最终结果也证明网友所曝不假——但这样的“成功经验”并不能证明新闻就能这样写。实际上,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网络传播的无序性,网帖内容很多时候乃网友编造。比如,前段时间的“医药代表艾滋传言”“钞票抽不让座女”“山东聊城某燃气公司的公关维护计划”等等,最终都被证明是假新闻。纸媒不能玩飙车式曝光,不要以为冠以一个“网友曝”,当最终证明是假新闻时就可以把责任都推给网络。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民众掌握了传播主导权和话语权的时代,传播不再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线性传播,而是多中心、非线性的传播。以前记者很多时候只能借助政府渠道和关系网获得报道线索,而如今却能借助网友的曝光,获得政府豪华办公楼、官员公费旅游清单、史上最牛官员别墅等丰富的线索。不得不感谢这个伟大的网络传播时代,感谢那些“公民记者”,使记者掌握到过去根本不可能掌握的信息源。但对这个新闻富矿,这个诱引着记者职业冲动的信息源,纸媒一定不能失去职业判断,不能被网友曝光内容的新奇和刺激冲昏头脑,一定要当好把关人的角色。

  网络与纸媒配合进行舆论监督,应该互相利用各自的优势,而不能在浮躁中强化各自的弱点——这一点,纸媒尤其要当好把关人的角色。不靠谱的“网友曝”在纸媒大行其道,任由这种浮躁的新闻文风盛行,最终只能伤害到整体的舆论监督生态,网络和纸媒的公信力都会大打折扣。

  “记者不能曝”是“网友曝”深层原因

  2009年7月23日 北京晚报 作者:苏文洋

  本周二,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网友曝”是一种很恶劣的新闻文风》。“网友曝”的新闻越来越多,这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大特点。“网友记者”与职业记者的共性都是记者——记录的人,区别在于前者大多是尽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后者则除了责任、义务外,还以此为谋生手段。至于说到新闻文风,很难以“网友曝”或“纸媒曝”来区分谁比谁“恶劣”,还是应当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中国曾经有过“一种很恶劣的新闻文风”的时期,据我所知,恰恰是在没有互联网、没有“网友曝”的时期。有了“网友曝”以来,我观察新闻文风大有长进,“假大空”有所收敛,说人话的新闻多了,讲官话的新闻少了。

  一些媒体冠以“网友曝”的新闻,采取不核实先曝光的做法,从而达到倒逼真相的情形,的确是一种客观存在,我们不必讳言。这里需要区分清楚,或加以说明,大多数职业记者是愿意先核实后曝光的,很少有记者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任何一个职业记者都懂得,不核实先曝光有极大的职业风险。

  我们不能不说,对一些“网友曝”未核实先曝光,是因为记者经常遇到阻挡新闻采访(包括核实)的力量。最近的例子,就是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质问记者“替谁说话”、陕西横山县委书记斥责记者“管得也太多了”。更多的时候,则是通过内部“公关”把记者的核实工作取消了。我相信,中青报评论作者也是媒体中人,他应当非常清楚有多少“明规则”“潜规则”使记者不能正常行使“先核实后曝光”的职责。“网友曝”其实是对“记者不能曝”的一种反动。很多“网友曝”本身就是“记者不能曝”的作品,“出口转内销”而已。我记得,三鹿奶粉就是这么揭出来的,只是“网友曝”也事先经过一番调查、核实,然后再倒逼真相。

  7月20日出版的《瞭望》周刊发文通过“网友曝”倒逼真相:《卢玉敏的60万元买通了谁》。就在中青报评论文章的下面,也在利用“网友曝”倒逼关于“广东省妇联所属《家庭》杂志社以‘吃水果’名义开出100多万虚假发票”的真相。倘若不是有关部门千方百计掩盖真相,我估计《瞭望》、中青报直接就把真相刊登出来了,还用跟着“网友曝”后面追问真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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