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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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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案件
无证醉酒驾车撞死4人一审判死
  30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别克轿车,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23日,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伟铭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他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当庭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

  去年“12·14”车祸现场

  孙伟铭受审

  事件回放

  “别克男”一路疯撞5车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14日中午,孙伟铭在万年场四方阁酒楼参加亲戚80大寿的宴会,席间饮用了大量白酒。下午4点多,他送走父母后,驾驶别克轿车行至成龙路蓝谷地路口时,从后面撞上了正常行驶的一辆比亚迪轿车尾部。孙伟铭不仅未立即停车查看,反而迅速倒车,从被撞的比亚迪车右侧超出,高速驾车往龙泉驿区方向逃逸。行至成龙路卓锦城路段时,他高速向右侧绕行后又向左侧迅速绕回,越过中心双实线,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长安奔奔”轿车猛烈相撞,造成“长安奔奔”车上的5名驾乘人员中4人死亡,1人受伤。随后,孙伟铭所驾车又与一辆奥拓车相撞,再与奥拓车后的一辆蒙迪欧轿车发生擦刮及与一辆QQ车相撞,直至自己的别克轿车不能动弹,孙伟铭的“疯狂之旅”才停了下来。

  交警回忆

  这场事故最惨烈

  郭战从警已有17年的时间,谈及孙伟铭肇事经过,郭战至今仍非常感慨:“这是我见过最惨烈的交通事故。”郭战认为,孙伟铭的肇事恶劣程度在成都市范围内所有车祸中影响是最坏的。首先,孙伟铭无驾照,并且有长期无证驾驶违法记录。第二,孙伟铭在完全知道自己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仍选择酒后驾车。更恶劣的是,孙伟铭酒后驾车肆无忌惮地超速行驶。最后一路撞车一路逃逸。

  法院宣判

  受害者家属高呼“立即执行”

  上午10点,成都中院大法庭内挤满了人,20多名受害者家属早早赶到了法庭,静候宣判。“我们已经打定主意了,如果法院不判他死刑,我们一定会上诉,一定上诉!”受害者家属神情愤怒,紧紧地握住了双拳。

  11时许,“开庭!”伴随着法官的宣布,孙伟铭在法警的押送下快步走进被告席。此时,他和两个月前相比又瘦了,一脸倦容。当法官宣读“法院审理”的事实部分时,他一直埋着头,双腿微微发颤。“经合议庭审议,法院认为孙伟铭的行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法官的宣判一出,受害人亲人顿时报以热烈的掌声,随即高呼:“立即执行!”

  罪犯心声

  希望给一个求生机会

  听到宣判结果,孙伟铭的整个身子一颤,顿时仰起了头。“孙伟铭,你是否上诉?”“是!我会上诉!”孙伟铭努力克制住因激动变得发抖的声音:“审判长,这是我没有料到的结果。事发当时,我整个人喝得迷迷糊湖,完全没有意识,根本就不是故意要越双实线的。除了犯下这次严重的错误外,我自认还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因此,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一个求生的机会,让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当孙伟铭被法警带出被告席,他突然传过头来,双眼含泪愧疚地向旁听席里连声大喊:“爸妈,我对不起你们。”

  法官说法

  被告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对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做出了解释。从本案来看,孙伟铭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却无视公共安全,长期无证驾驶还多次违反交通法规,这就反映出他对交通安全法规以及他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的蔑视。

  事发时,孙伟铭醉酒驾车行驶于车辆、人群密集之处,已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发生追尾后,仍置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高速逃逸,后冲过绝对禁止超越的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以超过限定速度一倍以上的车速冲向相对行驶的多辆车辆。这些都充分证明,孙伟铭主观故意非常明显。据《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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