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
将由省委直接任命
7月9日,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将在2012年底前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推行。省直管县,对县委书记而言已有更早的时间表。
今年7月前,云南、河北、湖南等省份相继落实中组部要求,规定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需按程序报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4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培训监督等重大调整。《规定》提出,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应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而这项重大调整已经列出了时间表,“2009年上半年,各地要建立制度,落实此项规定。”
5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贯彻落实《规定》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县一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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