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
民事
3
上一版
下一版
4
·
超市内,顾客大战持刀男负轻伤
·
民房屋顶坍塌 社区冒雨帮忙
·
商务车顶翻泔水车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2009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五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
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入夏以来,南京已经发生多起市民游泳时溺水身亡的悲剧。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昨天,南京市建邺警方邀请了专业救生员在奥体中心游泳馆为110巡逻民警进行水上救生培训,让民警提高处理此类突发事件救助能力。
通讯员 建公轩 快报记者 唐伟超 摄
3
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生活江苏
中国证券网
新华网
新浪网
人民网
央视国际
中青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
国际在线
光明网
中经网
中广网
亚洲网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