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公婆婆买新房时房产证上未加儿子的名字,媳妇得知后认为公婆不关心自己小夫妻,以此为由提出了离婚。近日,江阴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驳回了女方的离婚诉求。
今年35岁的顾平阳1998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自己1岁的孙芳。虽然孙芳的父母极力反对两人来往,第二年两人还是结婚了。但不论怎么努力,顾平阳还是得不到岳父岳母的喜欢。仅仅过了一年,孙芳迫于父母的压力,和顾平阳离婚了。离婚后,心有眷恋的孙芳还是跟顾平阳住在一起。2003年,孙芳的父母终于松口,为爱情斗争了5年的小两口复婚了。
复婚后的生活并没有顾平阳想象的那么甜蜜。当初岳父岳母反对孙芳和自己交往,就是因为自己的经济收入和妻子相差较大。复婚后,孙芳的工资依旧高于顾平阳。渐渐地,孙芳心理上有了落差。
2008年,顾平阳退休的父母买了新房,在办理房产证时,没加儿子的名字。孙芳得知后大为不满。为此,孙芳和顾平阳吵闹了一年多。2009年5月,孙芳起诉至江阴人民法院,要求与顾平阳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顾平阳和孙芳的矛盾主要因生活琐事而起,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孙芳要求与顾平阳离婚,理由不充分,依法驳回了孙芳的离婚诉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华灵芾 杨奕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