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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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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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大学生快来登记就业援助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日前,记者从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了解到,未就业毕业生只要到该中心进行登记,就有机会获得就业创业援助服务。

  据介绍,凡毕业后两年内仍未就业的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08、09届),首先可通过南京毕业生就业网(www.njbys.gov.cn)的“就业援助”模块录入个人简历,然后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推荐表、身份证等原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审核手续。困难家庭毕业生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市总工会出具的当年度审核有效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当年度审核有效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进行申请就业援助。

  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11月20日前到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305室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届时将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比如根据单位需求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提供不低于3次的就业岗位信息;申请参加为期3-6月的南京市见习实训计划,实训期间可获得生活费补贴和综合保险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10元,综合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5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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