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文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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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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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上了男性病广告 广告还进了大街公厕 
黄磊怒打侵权官司
  昨天,快报刚刚报道了东莞某妇科诊疗中心盗用林志玲的肖像,使其莫名其妙地成为该中心的堕胎“代言人”。没想到,这种郁闷的事情近日又被明星黄磊给碰上了。因照片被用于泌尿生殖疾病广告,黄磊起诉华都中医医院。日前,北京西城法院判决华都中医医院侵权,赔偿黄磊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据悉,双方在前期协调过程中,黄磊曾提出,若医院以自己名义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10万元,便不再追究,但医院未同意。

  提出捐赠协议

  医院未同意

  黄磊起诉称,2006年,他在担任某汽车形象代言人时,拍摄了一组海报作为宣传。2008年黄磊得知,自己的一张宣传照被华都中医医院擅自用于其宣传治疗男性病的医疗广告。黄磊称,在鼓楼旧大街不到500米的沿街两侧,6间公厕内均张贴了带有其肖像的宣传广告。

  在双方的前期协调中,黄磊曾提出,要求华都中医医院以他的名义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10万元。此份和解协议提出,在华都中医医院履行捐赠义务后,黄磊将不再追究医院的侵权赔偿责任,但医院未同意。

  医院称不存在主观故意

  今年3月,黄磊起诉华都中医医院,索赔经济损失45万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医院方在庭审中表示致歉,称由于涉案图片只是一张黄磊的侧面照片,设计广告人员并不知道图片上的人物就是黄磊,因此不存在主观故意。而且,泌尿生殖疾病作为一种常见病在人类的生活中长期存在,照片的使用并未丑化或贬损图片人物的健康形象,不可能对黄磊的名誉造成伤害。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5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华都中医医院擅自使用黄磊的肖像,用于宣传其医疗技能及医疗功能的广告的行为,构成侵犯,判决其赔偿黄磊精神损失5万元。据悉,医院已提起上诉。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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