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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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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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给领导戴 女工被砸残
奔波近两年,工伤赔偿还是没影子
  对工地上的工人来说,安全帽是至关重要的东西,可是南京一家建筑公司为了迎接领导的视察,要求十来名工人脱下安全帽,交给领导戴。领导视察结束后,就在安全帽还没有归还给工人时,一块砖头砸中了女工的头顶,造成女工的终身残疾。事情过去了近两年,女工却仍然在为工伤赔偿而奔走。

  工地收走安全帽

  30多岁的安徽人李海英,与丈夫一起在南京打工已经很多年了。2007年10月,夫妻俩跟随老乡来到南京六合区一处综合楼工地施工,李海英做的是瓦工。一个多月后,这幢4层的综合楼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就要迎来验收。

  11月3日那天,施工方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沿江分公司(简称苏兴公司)来人将包括李海英在内的十余名工人的安全帽收走。“说是领导要来视察,帽子不够,把我们的安全帽给领导戴。”李海英回忆说,她至今也不清楚“领导”究竟是什么人。几名当时在场的工友后来也作证说,这些“领导”就是来验收工程的,大约十来个工人的安全帽被收走了。

  第二天上午,领导来视察后离开了工地,不过安全帽并没有及时归还给工人们,不幸就这样发生了。那天下午,李海英在一楼的走廊位置粉刷墙面,突然一块砖头从高空坠落,正好砸中了她的头顶。李海英倒了下去,鲜血从她的头部大量涌出。

  李海英很快被工人们送往扬子医院,经诊断头部骨折、牙齿也被震掉了4颗,由于伤情严重,医院一度下发了病危通知书。丈夫吓呆了,只能哀求建筑公司赶紧垫钱治疗。在丈夫的交涉下,建筑公司让保险公司先后支付了9万多元医药费。

  员工伤残单位不管

  病情稳定下来后,李海英夫妇回到了安徽老家休养。“原来我们两个人都能苦钱,现在她已经不能劳动了,我还要照顾她,家里困难得很,孩子学费都快交不起了。”丈夫难过地说。

  然而更让李海英夫妇难过的是单位的态度。由于欠下了医院不少医药费,医院屡次找到他们催款,李海英找到单位,却被告知不管了,后来单位干脆表示李海英与公司没有关系。

  去年,李海英被鉴定为构成九级伤残。在劳动部门协调此事时,劳动部门曾有人建议苏兴公司给付6万元调解此事,但单位没有同意,只说李海英并不是公司员工。

  无奈之下,李海英去年将苏兴公司告上了仲裁庭。仲裁庭裁决,李海英与苏兴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李海英没想到,面对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单位仍然不愿承担责任。

  此李海英非彼李海英?

  她只好今年继续打官司。李海英委托律师要打工伤赔偿官司,经过计算她提出了各项损失在内的索赔14.56万元。昨天,双方在六合区劳动仲裁委再次对簿公堂。在庭上,苏兴公司代理人的说法气得她哭了起来。

  苏兴公司说,李海英并不是他们公司的人。他们指出,在上一次劳动仲裁裁决书上写着,李海英出生于1974年10月14日,而这次官司里,在他们面前的这个李海英,身份证上写着出生日期是1974年8月11日。“所以这个李海英不是那个李海英。”

  李海英说她听到这个说法,气得头痛欲裂。“我的生日就是8月11日,身份证上也是这样写的。上一次打官司的时候,我也是拿这个身份证去打的。上一份裁决书好像是笔误,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这难道也能成抵赖的理由?”

  李海英的律师曹纯钢对苏兴公司的说法感到不可思议。他承认上一份裁决书上的确写着“10月14日”,但是他觉得这样小小的笔误并不影响案件的实质。“要不苏兴公司去把那个10月14日出生的李海英找来给我们看看?”

  最终,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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