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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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股神话破灭 股民告券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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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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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肆兜售原始股获利500多万,两名组织者被判刑
原始股神话破灭 股民告券商败诉
  “这些公司很快就要到美国上市了,你现在买入原始股,就等着发财吧!”几年前,南京一些人打着券商员工的幌子,大肆向股民推销原始股。在他们的鼓动下,许多股民纷纷购买,这伙人的头目短短一年间获利500多万元。此后,这起骗局的组织者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受骗的股民一怒之下将券商告上法院,却发现维权对象搞错了。

  电话诱惑股民换券商

  刘女士是个老股民了。2006年初的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证券公司员工,可以帮助她分析股市行情。“我已经在其他券商开过户了。”刘女士觉得很奇怪。但对方表示,如果刘女士感兴趣,可以过去面谈,如果她能将股票账户转到他们公司,就能给她提供许多优质服务。

  券商之间“挖墙脚”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能有更好的服务,倒也不是什么坏事。抱着这种想法,刘女士来到了电话里所说的中山东路上的这家券商营业部。

  在这个营业部一个挂着“客服一部”的房间里,刘女士见到了打电话给她的女孩。“她的胸口挂着这家券商的胸牌,递给我的名片上也写的是这家券商的客服人员。”刘女士回忆说,这自然让她相信女孩就是这家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了。

  女孩给她分析了一通股市行情,又说可以帮助她炒股,刘女士动心了,将股票账户转到了这家券商。

  买了9万元原始股

  虽然转换了门庭,可是炒股仍然不顺。女孩提供的参考不但没让她赚到钱,还损失了一些本金。

  不久,女孩告诉了刘女士一个发财途径:买原始股。女孩说,他们公司有不少公司的原始股,这些公司业绩非常好,很快就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如果买了这些公司的原始股,肯定会有高额的回报,“至少10倍”。

  “你通过炒原始股赚到钱,正好也能弥补你这阵子的亏损,我们也能安心。”女孩动情地说。

  面对诱惑,刘女士再次动心。“证券公司是国家开的,还能骗人不成?”2006年5月,她通过女孩购买了1万股“四川银发”和1万股“常安实业”,总共花了近9万元钱。

  到了2007年,中国股市开始大涨。“我琢磨着把两个原始股抛掉兑现,把资金投向国内股市继续炒股,于是就联系那女孩,谁知联系不上。”刘女士赶往那家券商营业部,发现“客服一部”人走楼空,她赶紧找到这家证券公司其他工作人员打听,得到的答复却是“那个房间是我们的大户室,里面的人都不是我们单位的”。

  与刘女士有相似遭遇的还有很多人,有的股民甚至倾家荡产在券商的大户室里购买了原始股。而今,这些公司始终没有上市,他们所持有的,仅仅是巨款买来的股权。由于绝大多数股民都以为推销原始股的是证券公司,如今推销者不见踪影,愤怒的他们都将矛头指向了证券公司。

  然而警方调查后发现,在他们购买原始股的凭证和发票上,赫然写着南京国和产权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国和公司)的字样。也就是说,向他们推销原始股的,并非券商,而是这个公司。

  根据这个线索,警方于2007年8月在上海将南京国和公司的股东武某和翟某抓获。他们承认,他们就是这起原始股骗局的组织者。

  骗局告破 两名组织者获刑

  早在2005年,武某就伙同王某在南京王府大街一家券商的营业部成立了理财室,招聘员工进行代理销售原始股的业务。这些员工按照武某的要求,冒充券商工作人员,以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邀请客户将股票账户转到这家券商营业部来。取得客户信任后,销售人员就开始鼓动他们购买原始股。在这个营业部里,武某组织员工们卖出了“泛联科技”“上海利顿”等原始股,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52万元。

  2006年年初,武某与翟某、王某商议后决定成立公司,将原始股的生意“做大做强”。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在写字楼里租下了一个房间作为办公地点,并注册成立了南京国和公司。

  此后,他们以南京国和公司的名义,先后与三家券商签订合作协议,在券商的营业部租下大户室成立理财部。然后他们招聘员工,对员工进行“授课”,让他们故伎重演。包括刘女士在内的许多南京股民上当,武某等人又揽走250多万元。

  “这些原始股都是我们向其他公司以1.6元到1.8元不等的批发价购买的,一般以4元到4.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股民。”翟某交代说。他说,这些原始股值不了多少钱,很难有上市的可能。

  去年11月,白下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00万元;判处翟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60万元。

  法院认定:责任在犯罪分子而不在券商

  原始股的肥皂泡破灭,股民们的损失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现在手里的仅仅是股权凭证,这些公司一天不上市,我们的凭证就是废纸。”一位股民说,而且在资金被这些“废纸”冻结的几年间,中国股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要是当时去炒股,早就赚大了”。

  武某和翟某仍在服刑,股民们无法找他们讨要损失,他们将怒火发泄到券商头上。“那些骗子坐在券商营业部里冒充券商工作人员,还能拉着我们去开户,你说谁会不认为他们就是券商工作人员?”刘女士的说法得到了几十位股民的一致认可,他们认为,券商在这起骗局里至少充当了帮凶的不光彩角色,才会让他们上当。

  今年年初,刘女士一纸诉状将证券公司告上南京玄武区法院,与她一同起诉的还有多位股民。与此同时,还有不少股民在其他区法院将其他券商告了。

  “我们与武某签订合作协议,主要是约定他为我们开发客户并获得相应报酬,协议中明确约定他不得以损害我们和客户的利益来吸引客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武某背着我们公司进行违法行为,我们并不知情。”证券公司代理人说,实际上股民购买原始股时,发票上注明了南京国和公司,而根本没有提及他们券商,股民应当明知。他们还认为,实际上股民并没有遭受实际损失,通过购买原始股,他们已经成为了那些公司的股东,即使有损失,也是风险投资的一部分。

  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白下区法院审理中已经认定,武某等人是以南京国和公司名义代理转让原始股,而并非券商。股民购买原始股是基于武某等人以南京国和公司实施的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与券商无关。近日,法院判决驳回了股民们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 洪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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