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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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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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 近期将拿到增发的养老金
  《生活常州》昨日从常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2009年7月1日起,全市近1.5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提高了养老金待遇。据了解,凡在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及在此期间年龄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都将受益于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在近期发放到企业退休(职)人员手中。

  据劳动部门介绍,根据省政府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考虑到江苏省养老保险年度(养老保险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实际情况,2008年底前退休(职)人员已经在2009年1月调整了养老金,但是养老金计发基数上调时间为每年7月,如果今年1-6月份的退休人员不调整养老金,他们就会出现两头靠不上,“养老待遇计算时只能按6月份基数计算养老金,不能按7月份的新基数计算。”

  为不影响2009年上半年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安排,此次调整办法与今年年初普调养老金政策基本相同,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对象适当增发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对2009年上半年企业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增发10%部分不足119元的再每月增发28元,增加28元后超过119元的按119元封顶;对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年龄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别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0元、10元,退职人员分别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10元、10元。上述基本养老金(生活费)调整后仍低于715元的,再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不能超过715元。同时,文件规定对2009年上半年企业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适当倾斜,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60元。陈晓明 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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