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饮酒、
醉酒驾车罪
成都的李刚、罗毅两名律师多方研究后,18日正式以律师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出快件,要求修改《刑法》,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
李刚、罗毅建议对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未造成严重后果行为,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5000元至2万元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对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在原有《刑法》惩罚基础上加重惩罚。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