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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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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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中暑算工伤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这两天南京持续高温,在这样的酷热天气下工作,人极其容易发生中暑现象。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可申请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工伤保险条例》中未写明中暑可算工伤,但第14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已将中暑列入其中。市民在工作时中暑后,可先到职业病防治所做一个中暑鉴定,然后到工伤保险中心认定工伤。通过认定后,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如其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该职工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单位支付。如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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