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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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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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景观池内游泳 小伙溺亡
  快报讯(记者 王觅)“晚上出去还活蹦乱跳的,一眨眼人就没了。”工友和老板围着小杨湿漉漉的尸体,声音哽咽。前晚,在江宁区义乌商品城建材店打工的20岁福建小伙杨某,和工友来到龙眠大道一个在建小区景观池内洗澡,不料下水之后,杨某就再也没能上来。

  前晚8点多,忙碌了一天的杨某吃完晚饭后,和两名工友一道,来到位于江宁区龙眠大道一个未完工小区内的景观池里游泳。“当时,我们三个人一起下水,游了没一会,就听到他喊救命。”一名当时在场的工友说,由于三人在水中位置较分散,听到杨某的呼救,他们急忙循声游去,但当赶到时,水面已一片安静。

  由于并不精通水性,发现大事不好的两名工友在水中摸索了半天,也没能找到杨某的踪影,随后急忙上岸,一边通知老板,一边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由于天色已晚且不清楚景观池水下的情况,给搜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记者看到,这个景观池位于小区旁的配套休闲公园内,面积约500平方米,因为尚未完工,景观池边并没有竖任何警示标志,连接休闲广场的一侧也没有安装围挡。据附近居民说,别看这个景观池不大,但最深处可达三四米。

  晚上9点左右,几名民警脱去外套,摸黑下到池中,在经历了40多分钟的搜索后,终于在池底找到了杨某,并将他打捞上岸。可惜由于溺水时间过长,杨某已经全身僵硬,没有了呼吸。看到这一幕,匆匆赶到的建材店老板谢某和店内工友们掩面而泣。

  杨某尸体随即被殡仪馆工作人员带走,善后事宜目前还在处理中。记者了解到,杨某溺亡的景观池是小区开发商建设小区时一同开发的,目前仍未完工交付。民警提醒,天气虽然炎热,但切勿前往一些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以免发生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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