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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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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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40多名乘客 还敢酒后驾车!
  快报讯(通讯员 浦公 记者 田雪亭)开着满载40多名乘客的长途大巴,驾驶员竟醉醺醺地在高速公路上“晃悠”,到收费站时,一头擦上了站台护墩。执勤交警发现后,当即上车检查,发现驾驶员是酒后开车,而副驾驶更是喝得酩酊大醉。

  7月18日22时许,一辆宇通牌灰色卧铺客车在进入收费站台区过程中,左侧车轮与站台护墩发生了一次轻微的碰擦。这一切没能逃过浦口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宁合高速星甸收费站执勤民警的“法眼”。按理说,长途客运驾驶员驾龄长、车技好,不太可能发生这种低级错误,于是民警决定登车检查。上车后,车上乘客大都已经睡下,但民警从正酣睡在驾驶员后面座位上的男子身上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询问驾驶员李某,他摇头表示不认识此人。在随后的检查中,李某在行动配合的同时却不和民警对话交流,还总是侧着脸对民警。民警很快意识到,驾驶员很可能喝酒了。于是民警问李某:“你喝酒了吧?”李某慌忙回答:“没有。”虽然李某只说了这两个字,但民警已经基本肯定了自己的判断。随后的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5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此时,李某才告诉民警,身边酣睡的男子就是他的副驾驶员秦某。

  原来,昨天下午,他和秦某驾驶这辆大型卧铺客车从上海出发,经过宁合高速准备前往湖北随州市,车上共有40名乘客。当晚8时许,他将车开到定点的客运饭店吃饭,正巧碰上了两人的老朋友,碍于面子,两人都喝了酒。之后,喝酒较少的李某让秦某去睡觉,自己开车驶上高速公路,不想被民警当场查获。核实清楚后,民警对李某作出了罚款5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的处罚,并将相关情况立即通报给客车所属单位。车上40名乘客了解到真实情况后,怒斥两名司机,无视他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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