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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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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铐押”律师被撤职
  综合新华社昆明7月15日电(记者 陈鹏 王研)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法院一名法官因不满律师在庭审笔录上的签字,现场决定把律师用手铐铐在法院里的篮球架上。目前,这名姓何的律师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控告,云南省检察院已经受理。

  7月10日,昆明某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出庭代理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庭审结束后,何律师见书记员没把自己的主要观点记录下来,随即提出补正要求,但未获同意,于是他在笔录上补充:“我要求对笔录进行补正,但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不料这惹怒了审判法官洪猛,他当场叫来法警用手铐将何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40分钟后,法院一位副院长才让人把手铐打开。

  据何律师说:“当时法警告诉我不要乱动,就走回办公室乘凉去了。我拿出我的手机对准右手和篮球架铁杆拍了几张照片,这时法警跑出来,一把抢了我的手机就走,说洪猛法官交待没收我的手机。当时,我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不但忍受着被手铐铐在篮球架铁杆上、在夏日火热的太阳下暴晒的痛苦,还承受着路过的行人异样的目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此事后于11日责令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调查。12日,玉溪市中院通报,澄江县法院审判法官未经批准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存在的,且是错误的。玉溪市中院副院长、澄江法院院长和当事法官日前前往昆明,代表澄江法院向这位律师赔礼道歉。

  何律师认为,光道歉是不够的,洪猛的行为涉嫌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立案查处。“我要维护作为公民和律师的权利和尊严。”

  7月14日上午,澄江县法院已提请澄江县人大常委会撤销了洪猛澄江县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同时,决定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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