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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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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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暴雨三场官司
  快报讯(通讯员 庆研 记者 李梦雅 )一场暴雨,令秦淮区一户居民家连连漏水,不但家具被淋湿,有过敏史的儿子也同时生病。为此,房主将邻居告上法院,原因是邻居在暴雨前对自家房屋修缮时,损坏了他家的房子。

  于亮和王海是邻居,于亮住的是平房,王海家则在原来平房上加盖了二楼。去年夏天,王海因自家房屋侧面漏水,请施工队凿开墙壁,重做防水层。在施工中,为方便修理,王海让施工队掀起了于亮房顶的隔热层。

  不料,王海修理后不久,一场暴雨让于亮家漏了个湿透。于亮认为,王海私自打开自家的屋顶,才造成了房屋漏水。两家人多次交涉后,王海不愿自己维修房屋,只同意让开发公司的人出面维修房屋。于亮一气之下,把王海告上法庭。由于对房屋所有权人不了解,于亮的第一次起诉只得以撤诉告终。不久,他又在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同时,他以儿子的名义,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海赔偿其治疗哮喘的医药费。

  而王海认为,于亮屋顶漏雨是原来的问题,跟自己无关;而且于亮儿子生病也不是因为房屋漏雨造成的。法院受理后,法官亲自上门查看现场,并要求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王海房屋的修理与于亮房屋的漏水有无关系。但双方均不同意支付鉴定费。法院认为,针对此事,于亮已尽到举证责任,王海如认为于亮房屋漏水并非其修缮房屋所造成,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但王海不同意做司法鉴定,所以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而于亮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子的生病与屋顶漏雨发霉有因果关系。近日,法院判定王海为于亮修理房屋,同时驳回于亮儿子对王海的医药费诉求。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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