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个关于号称“广东省妇联单位家庭杂志社以‘吃水果’名义开出100多万元虚假发票”的帖子被热传于各大网络论坛,不少网友把此次事件称为广东妇联“水果门”事件大加议论,可也有不少网友冷静表示应先“查明真相”。
7月12日,一名署名为“小鸥gz”的网友在网上发表了《以“吃水果”为名给广东妇联开了100多万虚假发票》的帖子。发帖者自称是广州地中海大酒店员工,偶然发现地中海大酒店于2007年给“广东省妇联单位家庭杂志社”虚开100多万元的发票。
发帖者还称,据她了解,广东省妇联及其下属的所有单位,2007年以来从来没有在地中海大酒店进行过任何消费,她认定这100多万元的发票肯定有猫腻。
此外,网友“小鸥gz”还上传了3张连号发票的“照片”,每张所开的发票都是9.8万元,且在消费项目一栏内都写着水果。
广东省妇联的有关负责人指出,2008年11月8日,家庭期刊集团就已经对外宣告正式挂牌,成立家庭期刊集团有限公司。由此,家庭杂志社成为一个完全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这名负责人表示,因为历史沿革的原因(《家庭》最早由妇联创办),国资委委托妇联为“代行出资人”,对家庭期刊集团的核心领导层进行管理,具体的企业运作并不在妇联管理范围之内。
这名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妇联是广东第一批“阳光财务”试点单位,哪怕是几块钱的报销都有出处,并且都在有关部门的掌控之中。此外,有关部门年年都会对妇联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百万元吃水果绝不可能!”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