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善小区二期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9)第025号
拆迁范围:
下关区:南通路双号全部门牌号码、宝善街双号106号起全部门牌号码、宝善街单号21号起全部门牌号码、九家圩单号全部门牌号码、唐山路145号(九家圩路南侧之号)、唐山路单号147号起全部门牌号码。[拆迁范围以宁规城中用地(2007)0079号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9-07-27至2009-11-26
如有对本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拆迁人联系电话:83351373;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下关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58835155;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王阶义 ;拆迁评估单位: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6611285、83612261、83192233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