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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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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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卡车,摩托车手身亡
  元旦将近,常熟市虞山镇袁家宅基的村民李刚,在海虞镇的建筑工地收工后急匆匆地骑上摩托车往家里赶。因回家心切,又在工地上吃了点酒,摩托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地向前直冲。不好!“嘭!”的一声,摩托车撞上了前面的一辆正在行驶的自行车后车架,自行车连人带车“啪”的倒在路边,摩托车受到撞击,也翻倒在地,因为车速太快,倒地的摩托车一直向前滑去,又是“嘭!”的一声,滑行的摩托车又撞到了停在路边的重型卡车上,李刚被撞得头破血流,当场昏厥,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一个生龙活虎的人,瞬间成了一具硬梆梆的遗体。

  事故起因是酒后驾驶,发生追尾自行车,并致命地撞上了重型车,内因加外因,夺走了李刚的生命。后经常熟交警大队认定,李刚酒后驾驶摩托车,车速快而疏于路面观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重型卡车随意停在不该停车的路边,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原因,卡车驾驶员黄斌因乱停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自行车在正常行驶,虽车翻人跌,却是人员无伤,此起事故与骑自行车的人无关。

  李刚的家属阿芬与女儿、公公、婆婆一起将重型卡车的驾驶员黄斌告上了法庭。法庭查明,事故属实,常熟市交警大队对事故的认定也是合情有理,李刚因酒后驾驶是事故主要原因,自己应当承担70%的责任;自行车正常行驶,且人员无伤,车辆无损,与事故的发生无关;重型车驾驶员将车辆停在不该停车的地方,是事故的次要原因,驾驶员应当负30%的责任。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这次事故对阿芬造成的损失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391000元,由车辆保险公司从交强险中赔偿110000元,余下的280000由驾驶员黄斌赔偿30%。后黄斌与受害人家属阿芬协商后赔偿了5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是化名)

  宝华 浩良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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