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京市原有企业年金基金正式移交,原有企业年金存量约8000万元,涉及近130家企业1.3万名职工。
据介绍,移交标志着有“第二养老金”之称的企业年金将告别政府部门管理的历史,保险公司等机构将担当原有企业年金的“新管家”。
有关负责人说,企业年金是劳动者退休待遇的重要经济补充。由于在缴费标准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企业年金常常被用作对企业骨干人员的奖励。为了防止企业内部年金水平差距过大,南京市要求企业综合考虑不同岗位、年龄、绩效、贡献等因素,拟订年金缴费标准时,最高与最低缴费标准一般控制在5倍以内。企业年金所需资金由单位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