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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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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用 挥之即去
无视法律基础 布什政府滥用监视权
  美国政府10日公布报告,前总统乔治·W·布什政府在2001年“9·11”之后实施“前所未有”的监视行动,其规模远超其政府先前承认的“窃听门”。报告因涉密未透露具体内容,但质疑这一大规模监视行动的法律基础。

  高度机密

  美联社报道,这份报告去年经国会授权,由来自司法部、国防部、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和国家情报总监部门的5名检察长调查撰写,10日提交至国会。

  报告说,“9·11”恐怖袭击之后,根据布什签署的一项行政命令,美国情报部门展开“前所未有的搜集情报活动”。但布什政府迄今承认的唯一搜集情报行动是“窃听门”事件。布什政府2005年承认,“9·11”之后,秘密授权允许国家安全局不经法庭授权可在美国境内监听国际长途电话、截阅电子邮件,以查找与恐怖活动有关的蛛丝马迹。

  除承认“窃听门”之外,其他行动“保持高度机密”。

  作用有限?

  报告说,仅有极少官员了解这一“总统监视计划”的广度和深度。

  眼下尚不清楚情报部门通过“监视门”获取了多少有价值的情报。报告说,通过“监视门”搜集到的情报在联邦调查局的全面反恐努力中作用有限。

  令人震惊

  美国国会众议员、民主党人珍妮·哈曼说,当得知除“窃听门”之外还存在其他机密计划时,她感到震惊。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帕特里克·莱希10日再次呼吁对政府的情报搜集计划展开正式、不分党派式问询。

  “监视门”主要“设计师”、前中情局局长迈克尔·海登告诉报告撰写者,监视计划在阻止“基地”组织发动进一步袭击方面“非常有价值”。

  哈曼评价说:“(‘总统监视计划’)基本上是司法部约翰·乌一个人的想法,海登和副总统办公室绕过国会……运行该计划,令人难以想像。”

  李良勇(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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