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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金坛体育局
6名官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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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巨款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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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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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金坛体育局6名官员落马
  这几年,彩票的销售日渐火爆。然而在一张张彩票背后,江苏丹阳体育局分管体育彩票销售的领导,利用手中掌控的开办销售点的权力,大肆收取贿赂。更让人意外的是,丹阳体育局两位领导因彩票落马后,又牵出了该局正局长和另一位副局长,利用给老百姓办实事的体育工程,收受贿赂一案。在行贿人被抓后,又让与丹阳毗邻的金坛市体育局局长和一个科长落马。

  制图 李荣荣

  卖体育彩票先得找关系行贿

  去年8月,江苏丹阳侦查机关了解到,当地人朱某为了办理彩票销售机等事,先后6次向丹阳市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主任田柳先行贿1.6万元。办案人员随即找到田柳先谈话,很快就掌握了这个犯罪事实。

  作为彩票管理办公室主任,田柳先对丹阳辖区内体育彩票销售站点的设立、服务、指导、培训、监督等拥有决定权,他因此成了不少人的公关对象。

  2005年初,朱某承包了一个销售点,并向体育局交纳了1万元保证金。几个月后,他又办理了另一个销售点。次年,朱某不再承包第一个销售点,按照规定,那1万元保证金应当退还给他。为了感谢田柳先的关照,朱某找到他表示,那笔1万元钱不需要退还,就送给田柳先了。田默认了这笔收入。

  2005年4月,为了感谢田柳先的帮忙,朱某曾经邀请田柳先和体育局分管彩票的副局长蔡国宪一起洗澡。在包间里,朱某悄悄给田柳先送上了3000元钱。田柳先心领神会,收下了其中1000元,又转手将2000元钱送给了自己的领导蔡国宪。

  相处时间长了,田柳先跟朱某越来越“熟”。2007年3月的一天,朱某到田办公室时,田对他说:“我现在身上没钱送礼。”朱某赶忙送上了1000元钱。

  面对办案人员,田柳先很快将6次接受朱某行贿的事实招出,紧接着他又供出了自己曾经接受其他9人贿赂7.7万元的事,这些都是办案人员所未曾掌握的。

  例如,2005年体育局曾经要实行对销售成绩优秀的彩票销售员,奖励一台彩票销售机的政策。听说这一消息后,妻子是开体彩销售点的陈某马上找到田柳先,说自己的妻子销售成绩很好,请他帮忙给陈某妻子奖励一台。此后田果然将一台销售机奖励给了陈某的妻子。为了感谢田的照顾,陈某在此后的3年春节都以“拜年”的名义总共送上了7000元钱。

  一起案件牵出好几个官员

  田柳先提到的受贿案情中,牵出了体育局分管彩票的副局长蔡国宪。办案人员很快顺着这个线索找到了蔡国宪,蔡马上承认了自己接受贿赂的事实。

  除了朱某之外,向蔡国宪行贿的人当中,有银行主任、工商所职员、居委会书记、公司老板等等。行贿之后,这些人都通过蔡国宪的帮忙,顺利开起了体彩销售点。

  在田柳先案和蔡国宪案中,都出现了一个名叫王香(化名)的酒店老板。王香开设的酒店,需要租用丹阳体育局的办公大楼,正因为这个千丝万缕的关系,王香曾经分别向田柳先和蔡国宪送去了1万元钱。

  而田柳先和蔡国宪在被办案人员调查过程中,都重点提到了王香。他们交代说,王香曾经向丹阳体育局局长张玉芳送过2万元钱。同时两人还表示,王香曾经给张玉芳的孙子送了一份人身保险的保单。

  两人的供述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重视,很快张玉芳进入了调查视野。就在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时,丹阳体育局另一位副局长赵国伟主动投案自首。赵国伟是分管群众体育的副局长,2005年3月,林某通过赵国伟,找到了田柳先和蔡国宪,希望能开办彩票销售点。事成之后,林某给了田柳先6万元,田又转送给两位副局长各2万元。

  赵国伟表示,由于自己是分管群众体育的,因此还接受过其他两个卖体育用品的贿赂,其中有金坛市某健身器材厂厂长崔某。办案人员找到崔某,崔某也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行贿事实,其中就有向丹阳体育局局长张玉芳行贿的事实。

  此后,受贿8.4万元的田柳先被法院判刑4年。受贿6.4万元的蔡国宪因有立功等表现,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赵国伟也被判处同样刑罚。

  篮球架和乒乓球桌为他们权力寻租

  去年年底,张玉芳被刑拘。他承认自己曾经接受过王香的两笔行贿,一笔是2万元钱,另一笔是3000多元的保险保单。事实上,与赵国伟相似的是,他也是栽在了“篮球架”和“乒乓球桌”上。

  2005年上半年,丹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万村健身工程”,要求给全市各镇行政村都安装一副篮球架,该工程由体育局负责。这件事在金坛某健身器材厂厂长崔某看来,无疑是个巨大的商机。他觉得,只要巴结上丹阳体育局的领导,就一定能在这个工程中分一杯羹。不过,崔某却不认识张玉芳,但他很快找到了门路。

  崔某不认识张玉芳,却认识金坛体育局的局长朱双和。通过朱双和,他很快结识了张玉芳。相识不久后,他向张玉芳提出希望承接篮球架的业务,张玉芳很快给予了关照,崔某顺利拿下了50%的篮球架业务。崔某此后掏出了8000元钱交给朱双和,通过朱双和之手送到了张玉芳的手中。2006年春节后的一天,崔某邀请张玉芳全家到金坛游玩,此间他给张玉芳的孙子塞了一笔6600元的“压岁钱”。

  2006年上半年,“万村健身工程”又有了新的项目:每个村增设一副室内外乒乓球桌。崔听说后马上找到张玉芳,他很快就承接了室外乒乓球桌业务,张也收下了他送的2万元钱。

  崔某通过行贿,得到了一半篮球架和室外的乒乓球桌业务,而另一半的篮球架和室内乒乓球业务,则落入了另一个行贿人杨某手里。为了得到这些业务,杨某曾经4次给张玉芳送上了1万元钱。

  除了收受王香、崔某和杨某的贿赂,检方还指控张玉芳在体育局大楼的工程中接受其他3人的贿赂,受贿共计15.3万多元。不过,当案件在丹阳法院开庭审理时,张玉芳却当庭翻供,否认了多笔事实。法院认定了检方的指控,今年6月30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玉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张玉芳已经提起上诉。

  当初崔某是为了让自己的厂多做业务而去行贿,他没有想到,行贿让自己也受到了处罚。近日,崔某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而崔某的被抓还牵出了金坛体育局的局长朱双和以及群体科科长靳金方,据了解,这两位官员也已经因受贿被法院判刑。

  通讯员 彬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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