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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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作协除名“贪官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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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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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除名“贪官诗人”
  这个家伙敛财1300多万被判无期

  中国作协昨日对外发布公告,取消李凤臣、赵立山、王月喜、王剑、王宁等五人中国作家协会会籍。据悉,这五名作家都是因为触犯刑法而被取消资格的,发言人陈崎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作家协会一直以来都有对触犯了《宪法》和刑律作家的除名机制,对于一直以来备受诟病的作协对抄袭作家保持沉默的态度,陈称下一步将会有所考虑。

  昨日,中国作家协会发布公报:“鉴于李凤臣(山东省)、赵立山(河北省)、王月喜(山西省)、王剑(贵州省)、王宁(辽宁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被定罪判刑,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23条规定,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决定,取消上述5人中国作家协会会籍。”

  记者随即联系到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据他介绍,这份名单中的“李凤臣”就是被外界称为“贪官诗人”的山东省齐河县原县委书记李凤臣。这个混迹于政坛与文坛的“诗人官员”所以落马,是由于买官卖官东窗事发,聚敛钱财高达13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崎嵘说,“中国作协的会员应该说有淘汰机制。十多年我们也除名或者是劝退了一部分会员,主要是在政治上严重违反《宪法》,有的触犯了刑律,我们都进行了相应处理。”对于作家协会会员中一些涉嫌抄袭的作家,陈称中国作协目前还没有对此的处理意见,但这将是下一步要考虑的问题。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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