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苏州市相城交巡警大队黄埭中队民警在苏虞张阳澄湖西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 苏EQ5H**”的黑色丰田轿车号牌安装异常,遂将其拦下进行进一步检查。经详细询问,驾驶员交代:车辆原号牌本为“苏EQ5H**”,中途确实有过将前后号牌字母“Q”上的一点刮去,变为“苏E05H**”,近期又用白漆将字母“Q”上的一点涂上,又变回“苏EQ5H**”,驾驶员认为,虽然经过多次涂改,但现在的号牌与本来的号牌相同,因此没有多大问题。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驾驶员意识到了反复涂改机动车号牌的违法性,并主动接受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在此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作为机动车的身份识别标志,车主必须保持其清晰、完整,更不能随意涂改或遮挡。杨丽冬 王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