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被工友尿湿,男子凌晨杀人报仇
· 玩笑中打闹 踢破好友脾脏
· “无证男”借车撑面子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7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被工友尿湿,男子凌晨杀人报仇
  凌晨一点钟,江宁区某民工宿舍里突然传出一阵轰隆声,几个民工马上起身查看,这才发现,他们的一个工友正拿着十几厘米粗的木棍朝另一人头上砸去。“我就是要杀死他们,谁让他们欺负我的。”被人拦下后,打人者叫嚣。

  被尿湿耿耿于怀

  闯下大祸的人叫王高成,今年40岁,是河南人,几年前他来到南京打工。因为生性木讷,王高成和工友们的关系并不好。那些工友经常和他开开玩笑闹着玩,但是王高成总觉得别人看不起他,特别容易生气。

  这样一来,工友们也知道他的为人,觉得他太小气,所以相处下来,大家都不爱和他玩。而在王高成看来,别人总是欺负他。“特别是林亮和杨彪,总是和我过不去。”王高成说。

  去年年底的一天,王高成和杨彪一起去上厕所,杨彪不小心把尿溅到了王高成的衣服上,王高成当下就和对方翻脸了,双方还打起来,王高成自然吃了亏。“不过我们很快就没事了,后来我们还说说笑笑的。”杨彪认为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实质的矛盾。他并不知道,这件事在王高成看来,则是天大的事,他觉得受了侮辱,他想要报仇。

  要杀人除恨把人打成重伤

  几天之后,王高成向老板提出辞职,临走前,他还买来酒和工友们告别。

  当天晚上,王高成一直没有闭眼,他盘算着怎么样给自己报仇。“反正我明天也走了,干脆就把杨彪和林亮干掉,谁叫他们总是打骂我。”王高成想着,到了凌晨一点钟,王高成偷偷起身,到客厅拿了一根长一米、宽十几厘米的木棍,偷偷潜进了杨彪他们住的那个宿舍。

  “轰隆、轰隆”王高成一眼看到了离他最近的林亮,他想都没想就砸了两下。林亮的脸顿时鲜血直流,正当他准备再砸人时,同屋的工友们都被声音惊醒坐了起来,其中包括杨彪。“我砸死你!”王高成还没等杨彪反应过来,马上跑过去就是一棍,杨彪立即晕了过去。

  精神分裂前科累累

  这个时候,其他工友已经反应过来,立即冲上去制止,王高成见状,马上往门外跑,但是早有防备的工友已经堵在门口将他抓住。

  此时的林亮已经浑身是血昏迷不醒,工人们立即报了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将王高成抓获,并将林亮和杨彪送到医院治疗。经过抢救,两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林亮伤情严重,王高成的这几棍已经造成林亮重型颅脑损伤,颅骨骨折。虽然他最终捡回了一条命,但是经鉴定,损伤程度已经构成重伤。而王高成在落网之后,也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其实这并非是王高成第一次杀人,早在1992年,他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虞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8年,他又因触犯刑法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近日,王高成以犯故意杀人罪被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