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2日,对江阴市顾山镇的小周一家来说是个不幸的日子。就在这一天,即将成为新郎的小周因为交通意外永远离开了家。出事当天,正筹备婚礼的小周开摩托车到城里办事,不料与一货车相撞,虽被及时送至医院,仍因伤势过重身亡。
交巡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吴某系酒后超载驾驶,且车辆未及时年检,应负主要责任,遂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检察官几经调查,了解到司机吴某只是某公司的一名普通运货员,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如何理赔也就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检察院依据检调对接原则,启用刑事和解方式,决定与江阴市调处中心一起对该案进行调解。
江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调解,终于说服吴某所在单位先行垫付53万赔偿金,并就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公诉机关也建议法院对吴某判处缓刑。
夏艳 田杰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