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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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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密切接触者将不再集中观察
  甲流轻症患者可居家隔离治疗,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甲流救治费用管理办法

  卫生部应急办副主任梁万年6日表示,近期将下发相关文件,指导各地调整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更加突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其中对密切接触者今后可以实行居家医学观察。

  梁万年说,此前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都要求集中进行观察,今后可以实行居家医学观察。家不在当地的,可以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管理。“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管理,更人性化、更具可持续性。”梁万年指出,今后随着疫情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在有些重点地区,密切接触者的数量会比较多,集中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同时防控经验也表明,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不在于是集中还是居家,只要严格按照密切接触者的管理要求,比如限制外出、不接触其他人员等,最终的管理效果没有差异。

  但梁万年也强调:“调整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场所并不意味着对密切接触者不进行管理了,仍然要严格地进行管理。”

  此外,我国还将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进行分类管理和救治。梁万年说:“要确保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规范化的治疗。对一些轻症病人,在自行同意的原则下,可以考虑实行居家隔离治疗。但是哪些病人属于轻症,适不适宜实行居家治疗,还要经过专业部门的评估。” 

  梁万年在6日下午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现在我国内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在住院治疗、隔离观察、排查等方面都是免费的。“下一阶段,要逐步把一些措施常态化、程序化,为抗击甲型H1N1流感,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他说,在医疗费用的管理上,相关部门正在继续研究不同的办法,对于不同类别的人,要综合考虑他的医疗保险情况以及其他情况,明确具体的办法。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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