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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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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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大学生纳入大病医保
  财政每年补助50元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记者 张淼淼)目前在北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大学生,9月1日起将首次被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日对媒体通报以上信息。据介绍,为健全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基本医疗,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非北京生源大学生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通知》,将非北京生源大学生纳入到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中。

  据介绍,此次参保范围是在北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筹资标准按照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保障待遇,一是解决住院的医疗费用,二是解决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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