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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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园内
只能建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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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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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内只能建工厂
  7月1日下午4时许,记者就富民工业城用地问题采访了大朗镇国土分局陈副局长。“富民工业城本来就是规划用作兴建工厂,借势松山湖,发展成为工业园区,区内都是工厂用地,不允许建设私人住宅。”陈副局长指出,按照富民工业城的规划,必须有工厂项目进驻才能将所在农田用地转变为工厂用地,不能用作其他用途。

  7月4日,大朗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通报称,记者暗访的第二天,他们已进行初步调查,并确认豪华别墅及“军山重地”均位处富民工业城以及隔壁洋乌村的边缘,两者分属不同的承包者,豪宅属于大朗镇内一本地人所有,而“军山重地”则确与该镇一党委委员有关,由其老婆承包。“军山重地”的名称并无违法,该处以前的确曾叫“军山”,而且该党委委员有军人情结,目前已去除掉了有关军事色彩的标示。

  截稿前,镇政府已确定豪宅违规,并表示有材料证明豪宅为大朗一本地人所承包,并非副镇长,但记者未能亲证镇政府声称的材料。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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