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苏州吴江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吴某被人打伤后,入住吴江市某医院抢救,结果在半个多月后死亡。吴某的父母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多年来一直为此事讨说法。近日,经吴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法院判决吴某的父母胜诉,他们最终在10年后获得赔偿。
住院半个多月后死亡
1999年8月28日晚上8时许,苏州吴江市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将被害人吴某打成重伤。
吴某于次日入住吴江市某医院抢救,医院对吴某施行开颅手术。但是过了半个多月,9月18日吴某突然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对于吴某的死亡原因,吴江市公安局和吴江市人民法院分别出示了三份鉴定报告,医院方也出具了吴某的死亡证明书。
吴某的父母拿到这三份鉴定报告和医院方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后,认为这三份鉴定报告中有相互矛盾和与事实不符之处,医院方出具的吴某的死亡证明书,与吴某的死亡记录和病案首页的描述也相互矛盾。
为讨公道奔波10年
吴某的父母认为,根据原始病历反映,由于医院方对手术后病情恶化的吴某并没有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检查治疗措施,才造成了吴某的死亡。因此,吴某的父母要求医院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医院方认为吴某是因受外力击打到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对其进行诊断、手术治疗及护理,且在吴某病危时采取了积极的抢救措施,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医院方的医疗行为均符合医疗规范,不应当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为了讨回公道,吴某的父母四处求助,但是双方多年多次调解协商无果。2008年2月28日,吴某的父母前往吴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就受理并批准了该申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该案。
10年后终得赔偿
起诉至法院后,援助律师指出,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给予针对性的治疗,而本案中医院方却没有针对吴某的特殊体质和特殊情况给予相应的针对性的治疗,因此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医院方对吴某的死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案在诉讼前经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这次在法院的支持下又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果,最后经过三次庭审历经了将近一年的诉讼时间,吴江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吴某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61478.25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吴某的父母从医院方得到了61478.25元的赔偿款。吴司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