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封面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明年底前全省医保有望异地结算
· 三成居民首选社区医院就诊
· 今明雨滂沱,后天减为雷阵雨
· 江苏下拨
低保资金2.39亿
· 社区医生“充电”防治慢性病
· 儿童常规疫苗接种政府埋单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7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明年底前全省医保有望异地结算
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80%和60%以上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国务院医改方案出台后,江苏如何贯彻和推进?记者昨天了解到,江苏医改实施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通过深化医改,全省人民将真正感受到以下几大变化:医疗设施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寻医就诊方便了,看病费用降低了。

  医改初期,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可及性将会明显提高。预计到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政府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可平等获得安全、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政府举办公共卫生的职责将进一步明确与强化。2009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因为各地财力状况不同,省里将分类分档给予补助。

  未来基本医疗保障将实行全覆盖,主体是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其中备受关注的一项举措,是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预计此举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同时,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也将不断提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2010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江苏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确定筹资标准,建立筹资动态增长机制。此外,江苏此前还明确提出,到2010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

  同时,江苏一直在探索方便参保、参合人员异地就医的措施,并着手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预计在2010年底前实现全省异地就医结算。据省有关部门介绍,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就医结算需要解决现行的一些困难,例如,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过低,各地报销水平、报销政策不统一,并且需要一个全省统一的技术平台做支撑,因此需要逐步推进。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