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柒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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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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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造假状元”何以只是少数派报告
  【编者按】

  千军万马赶高考,一分之差,对考生的命运可能都是一个改变。据统计,每多1分就超越200个人。如果多20分,20×200是个什么概念?

  “20×200”,不战而屈4000个竞争对手的利益诱惑,让弄权捣鬼者把黑手伸向高考加分政策,各种加分乱象近期也频频曝光。今年高考后,先是浙江申请航模加分的多名考生被曝为干部等权势家庭子女,后是重庆查处了31名骗取加分的假民族生,频频发生的高考加分事件使这一制度备受公众质疑。如何将“高考加分”置于阳光下,使其不被权力的黑手侵蚀,如何体现教育公平、社会公平,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这句《无间道》里的经典台词,也许很契合何川洋和其父母现在的心境。

  何川洋,一个曾经有着光荣与梦想的17岁男孩,他是重庆的高考文科状元,是一只脚已经跨入北大的幸运儿。但现在,一场“改民族成分”丑闻,令所有的光荣与梦想戛然而止。出来混,真的是早晚都要还的。只是现在,“该怎么还”,却成了一个纠结着复杂社会情感的巨大问号。宽容作为“从犯”的何川洋?还是让这个17岁的孩子和其父母一样付出惨重的代价?每个人都不自觉地在心里这样设问。现在看来,宽容“造假状元”,仍然只是少数派报告。是我们不再有一颗宽容的心了吗?显然不是。所有的愤怒和不原谅,并不仅仅指向何川洋,甚至,也不仅仅指向他的父母,在不原谅背后,是已经稀缺得如金子般珍贵的诚信,是对权力践踏规则和公平天然的愤怒。这种几乎是下意识的愤怒,让胡适看来比自由更重要的“宽容”成为了奢侈品。

  “造假状元” 权力践踏公平的刺痛

  一切来得那么突然,人们刚刚准备好惊叹和掌声,却已经发现,那个原本要接受英雄般欢呼的男孩,是一个改了民族成分想骗取加分的人。舆论顿时愤怒了,人们收回了准备鼓掌的手,转而伸出了脚。他们清楚地知道,一个男孩绝不是这场丑闻的全部。随着媒体深度介入,这场“状元身份造假丑闻”背后越来越多的细节开始浮现——何川洋的父亲是巫山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母亲则是巫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这一切是那么熟悉,父母有权、孩子受惠,有权有势者给孩子改民族成分,俨然已经成为权力侵蚀高考公平的潜规则。

  “改民族成分潜规则”让评论的靶心开始转向对高考制度漏洞的思考。6月29日的《长江商报》发表评论文章“谨防加分政策让基层权力腐蚀”。作者认为,政策性加分运作于各级行政部门,权力渗透相对容易,确保加分的公平性则是难于操作的,高考加分政策是到了大修的时候了。

  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何川洋的父亲被免职,母亲被停职。但何川洋的父母在表示甘愿受罚的同时,一再希望相关部门和舆论能放何川洋一马。

  似乎是在回应何川洋父母的“孩子无辜”论,重庆市教委表示:鉴于何川洋“加分未遂”,所以决定取消其加分资格,正常录取资格则被保留。但这似乎并没能给何川洋带来什么好运气,很快,北大和香港大学先后表示将拒绝录取他。

  宽恕还是严办?何川洋的命运

  一连串的消息令舆论瞬间沸腾,“何川洋的罪与罚”将舆论分成了两个立场鲜明的阵营,但很显然,在持续的交锋中,支持北大弃录和质疑保留录取资格的意见明显占了上风,主张宽容何川洋,只是一份少数派报告。

  7月2日的《广州日报》刊发评论“姑息造假状元开了一个坏头”。7月3日的山东新闻网刊文支持北大的做法,文章认为,北大弃录造假状元是对教育公平负责,因为民族成分造假行为已经先破坏了高考的公平,怎可能反过来受到教育公平的同情呢?

  当然也有主张宽容何川洋的声音。6月29日的《南方日报》发表文章“放过状元郎,重处造假家长”,考生的被动行为,与高考主动作弊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7月3日的《新京报》也刊文“为平众怒而严惩重庆状元不如宽容”,作者指出:比起那些有组织的造假,那些大牌教授和校长的抄袭,一个考生改民族成分只是小巫见大巫。

  同一天的《中国青年报》则刊文“尽可能给失意的高考状元一个公平”,文章说:依据规则而进行无情的批判也许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从规则中找到宽容,在超越怨恨中选择宽恕,却不是一件容易事,它需要一种高贵的人文情怀。

  宽容的心为什么成了奢侈品

  宽容曾经是我们引以为豪的美德,但现在,大多数人对17岁的何川洋却选择了“我绝不宽恕”,这个社会难道已经不是“宽容”适宜生长的土壤?难道对权力践踏公平的痛恨已经让我们失去了宽容的基因?

  在一个以宽容为美德的社会,面对一个并非“最大恶极”的孩子,“大多数人不宽容”这样的舆论心态显然是反常的。我无意指责那些选择不宽容的人,因为我知道,宽容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他们应当知道,宽容可以令这个社会更美好,而不是相反。现实是残酷的,越来越严重的权力腐败,公平和规则被肆意践踏,已经让人们不得不掂量一下宽容的风险——我选择宽容,是不是不仅不能引导善,反而会纵容恶?这种复杂的心态,让很多人不得不隐藏起自己宽容的天性,为了自身的安全而选择“不宽恕”,一个“我一个也不宽恕”的可怕社会在这种复杂的社会心态下若隐若现。

  如何让宽容的心不再成为奢侈品?只能从相关的制度上找原因,努力修复制度漏洞,让权力侵蚀公平变得异常困难和成本高昂,让规则和正义不再被权力和金钱扭曲。宽容才是一种没有风险的美德,这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善,也才会变得随处可见。一定程度上,宽容的心是否奢侈,不仅决定何川洋的命运,也决定这个社会的命运。

  □本报观察员 赵勇

  江苏加分政策在做“减法”

  2009年4月24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公示栏中公示了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准予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其中2171人为2009年普通高考享受照顾加分考生,32人为2009年普通高考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至今,这两份名单仍在公示栏里供查阅。

  近年来,江苏高考加分政策经历了数次变化,除在2004年新增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加分的政策外,对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以及优秀运动员的省统一加分政策已经全部取消。总体说来,江苏的高考加分政策是在做“减法”,能加分的项目相当少,而且加的分也少于大多数省份。

  以前一到评选就头疼

  记者在今年公布的名单中发现,加分考生以“少数民族成分”居多,其余享受这一照顾政策的是革命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并没有出现因“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而加分的考生,这一“照顾加分项”被认为是几项加分政策中唯一的“主观加分项”,也最易引发争议。

  总体说来,江苏的高考加分政策近些年来是在做“减法”:2004年江苏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新加入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加20分投档”的内容。省招办有关人士表示,这一规定是根据教育部当年出台的全国高考照顾加分原则而制定。

  2005年,江苏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取消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最为人称道,“那些年,我们一到评选(省三好生)时就要得罪人。”一位中学校长回忆说,因为优秀学生是有名额的,给谁不给谁都会得罪人。同年,还对一项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即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录取时的加分从20分降为10分;到2006年,这项加分被彻底取消。

  2006年,江苏取消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和科技创新一等奖考生在录取时加分投档的优惠。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加分取消,也是因为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造假太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人士说,体育加分的情况相当混乱,“替考的人相当多,做个假证件就可以,还有的学生用吃药来提高成绩。”而科技创新加分,将一些农村考生、贫困家庭考生“排挤”在外,伤害了教育公平。

  2008年,江苏高考加分项的变化不大,但由于总分降低为480分,所以加分的分值也调低了。

  假造民族成分“很难”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分,这是国家照顾少数民族考生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也是所占比例最高的“加分项”,但就是这样一条政策,却易被权力侵蚀。据介绍,今年南京高考可能享受加3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共有834人。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杨洋告诉记者,通俗点讲,孩子的民族成分,就像姓一样,其民族成分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则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要求变更民族成分,这完全是可以的,但审核相当严格。”杨洋说,“不仅看考生自己登记的,还要看其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至少有一方是少数民族才能认可。”目前,中考民族生的审核权已经下放到区县的民族宗教处,但少数民族的高考生审核权则要过二关,“区县审核后,再到市里二次审核。”

  杨洋称,由于审核严谨,南京最近几年没有出现过私改民族成分的例子。甚至在今年,南京还出现了一名考生忘记申报少数民族成分的事情。这名应届考生是大厂的,高考结束后才急匆匆找到他们,寻求帮助。“我们在去年10月份就开始申报审核工作,但他没有把特殊考生登记表交上来。”杨洋称,对于这个学生,他们已同意他民族成分的审核,即已认定他是少数民族,但由于已确认的这些加分考生都已在网上公示,“所以能不能如愿加到分,还要看招办等部门,我们不能保证。”

  南京唯一的“双加分”考生

  在今年参加高考的南京学生中,李亚西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女孩子。她拥有两个可以加分的条件,一是归国华侨子女,一是少数民族。这样双重的身份,在南京的高考学子中,是唯一的一个。

  李亚西的父亲祖籍在中国的广西,但出生在越南,民族成分是京族。1979年,李亚西的父亲跟随着父母回到了广西,从此在国内定居了下来。后来,李亚西的父亲考大学考到了南京,并在南京定居下来。

  中考的时候,李亚西的双重身份第一次派上了用场,她被加了10多分。临近高考了,李亚西的父母才突然又意识到,女儿这种身份是可以加分的。于是到了2008年4月份,李亚西写了个申请给省侨办,省侨办审批后,又把材料转交给了省招办。李亚西最终的分数是231分,加上10分是241分。李亚西学的是艺术专业,她的专业分数非常高,所以这样的文化成绩对她来说绰绰有余了。

  □快报记者

  毛丽萍 黄艳 朱俊骏

  加分政策如何重拾公信力

  高考加分制度是我国高考制度的一个有益补充,但各种加分乱象近期也频频曝光。像一些舆论建议的那样,直接废除加分政策,或许不失为一个了却烦恼的选项。然而,这对那些确有专长的个性人才又是不公平的,更断绝了一些偏才、怪才脱颖而出的佳话,而且,如果政策始设终弃,一定程度上也是高考改革在方向上的倒退。正因为如此,面对质疑,教育部官员表示高考加分不会取消,但强调要保证公平。那么,高考加分怎么做到“阳光”不被权力侵蚀呢?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郑正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知名教育问题专家熊丙奇对此发表了看法。

  保证机会公平、程序公平

  郑正认为,所谓社会公平可以归结为三个公平,即机会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结果公平”是价值取向,当然值得努力追求,但却人言人殊,最难界定。高考既然是一个选拔机制,就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分出高下。因此,至关重要的是机会公平和程序公平。这就启示我们,加分政策要想收获良好的结果,首先要让所有考生享有均等的争取机会。当务之急,是对现行纷繁复杂、名目多达数百个的加分项目进行“机会公平”听证,只要违背机会公平,就挥刀“精简”。比如“航模加分”,实际上把一些没有条件或机会参加竞赛的学生,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孩子直接排除在外,应立即取消。

  同样,熊丙奇认为加分政策决不能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决策,“因为目前这些项目往往是由行政部门决定的,事先并没有听学校、老师、家长还有学生的意见,因此这样一些加分项目往往有些时候是为了一些特殊的权力阶层服务的。”

  郑正认为,还有一些主观性的加分,由于比较难界定,就应该取消,“没有标准,那就很容易撕开腐败的缺口。一定要制定标准,有具体事实支撑,比如见义勇为等,大家都认同的比较突出的事迹,否则这个加分项目还是不设的好。”

  公示过程要透明

  其次就是一定要完善公示环节,接受群众监督。熊丙奇坦言,在加分公示方面眼下做得并不阳光。郑正说,“现在在加分项目整个操作过程中,政府是要求公示的,但很多地方公示不完整,比如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公示是什么时候进行,甚至一些公示的信息是支离破碎的,很多人不会了解其中的详细信息,像浙江这个(航模)加分,就没人知道学生家长的背景怎么样……因此这个环节的公正要补上。”

  按照目前的做法,一经发现违规,基本上只是取消加分,对此,熊丙奇直言一定要增加弄虚作假的“违法成本”,只有成本高了,难以承受,才会抑制违法的冲动。“痛,才会终结这个不公平的游戏规则。”

  □快报记者 毛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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