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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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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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险就诊转诊配套办法昨出台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转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月起,三区两县参保人员如果要到市区大医院看病,须先办理转诊手续,不过急诊抢救以及疑难复杂病例等情况不受此限制。

  据介绍,新出台的《转诊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实行三险市级统筹后,因病情需要,需在市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以下简称“三区两县”)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的参保人员。从今年7月1日起,除急诊抢救外,受当地医疗条件限制,因病情需要从三区两县转至市区三级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常规治疗无效,或诊断过程中需要做进一步检查,以及各种难以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各种危、重症病例;需要定点准入或收治的病例。

  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转院证明,并由本院医保部门盖章。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为患者提供书面病历材料。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医保将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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