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
· 家电以旧换新最高补贴400元
· 民生银行推十大举措解决小企业融资难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7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家电以旧换新最高补贴400元
  备受关注的家电“以旧换新”终于有了最新进展,昨日,国家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公告,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产品补贴上限,其中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上限最高,为400元/台。

  6月1日,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进行试点,接下来将择机在全国推广。

  财政部补充规定,凡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其补贴上限按照品类分别设定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消费者在购买指定品类的产品后可以直接从流通企业领取现金补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此外,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均可享受国家财政给予的运费补贴。

  接下来,国家有关部门将对流通企业、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等进行招标,待招标结果正式公布后,消费者即可正式享受以旧换新财政补贴。京华时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