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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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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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统一调整为340元/人·月
  7月1日起,武进区率先在常州市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低保标准调整为340元每人每月(补差)。

  据了解,在本次调整之前,武进区的农村低保为每人每月260元,城镇低保为每人每月330元,此次调整之后,武进城乡居民的低保标准将不再有差别,这也是继昆山市于今年1月1日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后,全省第二个实现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县(市、区)。

  据介绍,需要申请低保的家庭可由户主通过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向镇(开发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由居(村)委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即可填写《武进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区民政局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包括会同财政部门抽查)并组织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书面申请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涉及人员的插页)、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严重疾病的,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及原始病历和化验单;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赡养或扶养(抚养)人收入证明。

  另据了解,武进区低保办将建立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每户实际,将低保户分为长期保障(一类家庭)、中期保障(二类家庭)、短期保障(三类家庭)三类,并根据各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分别实行一年一次审核、半年一次审核、一个季度一次审核的审核方式,对审核后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则取消低保。

  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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