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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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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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户通过住房保障初审
2007、2008年度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须确认登记
  昨天,笔者从苏州市房管部门获悉,2009年度苏州市中心城区(平江、沧浪、金阊区)第一批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调查初审工作基本结束,第一批通过初审已基本合格的有272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31户,低收入家庭159户,中等偏低收入家庭82户。根据有关规定,目前这272户申请人家庭的详细情况,同时在苏州房产信息网和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公示。

  如对申请人家庭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认申请人具备住房保障的资格。

  苏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员提醒,2007、2008年度取得购房资格,至今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所有家庭,可于9月1日前到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办理参加本年度摇号的确认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本年度摇号的上述家庭不再保留保障资格,如需保障,必须按现行政策重新申请。对本年度在6月30日之前受理登记,经审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也可能有机会参加本年度的摇号。具体摇号的方案将根据房源情况及受理情况另行公布。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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