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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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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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推行非强制手段执法
  昨天,笔者从昆山市政府获悉,该市日前出台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行政执法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采用具体的指导、示范、建议、劝告、警示、鼓励、指示等非强制性方式,征得行政相对人的配合和同意,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从而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此举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监管模式。

  据介绍,该《方案》明确指出,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说理,使行政相对人自觉认同和自愿接受,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加重处罚。行政指导采取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进行。一般可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向特定行政相对人提供辅导、协助;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发布不具有强制力的政策指南或者提供咨询意见等指导方式。据悉,昆山推行行政指导将从本月10日起进入试点启动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将全面实施。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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