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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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投资开通手续 7月15日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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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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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投资开通手续 7月15日开始办理
  创业板投资开通手续

  7月15日开始办理

  中国证监会昨天正式发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将于7月15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投资者自本月15日起就可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通创业板投资交易的手续。

  作为暂行规定的配套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和《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也分别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公布的规定没有实质性改动。申请投资创业板仍然按照申请者的股票交易经验是否满两年为界,采取不同的开通程序,以加强风险提示。关于两年股票交易经验,修改后的《实施办法》明确起算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之后,创业板仍有交易制度等多个文件等待出台,投资者有1至2个月的时间来办理创业板交易手续,因此可以合理安排手续办理时间,避免“扎堆儿”。这位负责人也提醒,虽然暂行规定自15日起实施,但具体每一家证券公司哪天开始受理创业板的账户开通申请还要看公司的准备情况。另外,在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发布之后,深交所随后还将发布操作指引,给证券公司在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以具体指导。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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