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市场低迷时,他曾亲自跑秦皇岛、赴广东,为公司打通一条良性发展的通道,解决了单位100多人的生计难题。
返回家乡山西长治市经营湿地公园,他亲自动手,与工人、农民一起干活。
就是这样一位同事、朋友、家人眼中的“能人”“贤人”——原山西省统配煤炭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崇荣,竟贪污公款182万元、挪用公款874万元。2009年6月9日,岢岚县人民法院对高崇荣一案做出一审判决,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能人”出山
1991年,时任山西省煤炭博物馆副馆长的高崇荣被委以重任,负责组建高新公司
高崇荣,今年63岁,出生于山西襄垣县一个小山村。太原理工学院(现太原理工大学)毕业后留在太原。太原化肥厂、山西煤机厂、省煤炭工业厅劳动服务公司,“从一名普通员工,直至走上领导岗位”。
1991年,时任山西省煤炭博物馆副馆长的高崇荣被委以重任,负责组建高新公司,任法人代表、总经理。
当时正是煤炭市场低迷期,山西省煤炭管理局有100多名原本上班的人员没事做。领导们看好他的魄力,起用他组建一家公司,解决这100多人的吃饭、生活问题。
公司组建后,煤管局陆续拨付5万元启动资金,50万元流动资金。此后,又将一些单位欠局里的50万元债权和一批汽车配件商品、一台奥迪车拨给高新公司。
高崇荣上任后,很快和大同某集团达成协议,由高新公司负责该集团面向南方市场和国外市场的部分销售工作。接着,他带人赶往浙江、广东等地一些大电厂,游说这些企业通过他们公司,调用山西煤炭。
在那个山西煤炭企业被三角债拖累得“气喘吁吁”的年代,很多单位不敢和南方用煤企业做生意,高崇荣却雷厉风行,四面出击。
凭三寸不烂之舌,高崇荣竟陆续从南方要回一部分货款。依靠这些资金,119名煤管局富余人员有了出路,也让当时惨淡经营的一些煤炭企业得以运转。公司甚至还花600多万元解决了职工的住房问题,高崇荣很快成为煤炭系统的功臣。公司因此却先后欠下大同某集团8000余万元的债务,“直到前些年,才全部还清”。
功臣?贪官?
2007年年底,中纪委、山西省纪委不断接到举报,高崇荣涉嫌贪污、挪用大批国有资金
经营的思路理顺后,高崇荣一面在大同市成立马武山煤站,一面积极运作,在秦皇岛、上海、天津等地成立晋通公司、普沃贸易公司、沃得食品公司等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均由高崇荣任经理。“高总,因业务开展,需要往来资金100万元整,妥否,请批示。”这是2001年,秦皇岛晋通公司的有关人员,在高崇荣的授意下,打给高新公司的一份支款申请。很快,高崇荣便在上面签字同意。
20万、30万、20万、30万,这些钱,分四次,分别转到高崇荣的中行长城卡上。2001年11月21日、22日,身在上海的高崇荣,分两次将100万现金提走。
这些钱被取走,高崇荣如何平账?原来,早在2000年年底,高新公司所属的上海沃得食品公司便在上海市普陀区收购、转卖一套二手房,获利67万元。沃得公司在高崇荣指使下,以这笔钱冲抵了秦皇岛方面的转出资金。
2002年12月,高崇荣利用高新公司改制机会,用国有公司秦皇岛晋通公司公款买断高新公司职工工龄。高崇荣对外声称,他已买断高新公司产权。之后,他分23次,用转账和直接支付的形式,将7个子公司的1275.78万元,用于他个人经营长治的太行湿地公园项目。
2007年年底,中纪委、山西省纪委不断接到举报,高崇荣涉嫌贪污、挪用大批国有资金。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高崇荣涉嫌犯罪一案,成了中纪委交办、省纪委全程督办、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以来移交司法机关的第一大案。
2008年5月21日,高崇荣涉嫌贪污罪,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之后被逮捕。此后,该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岢岚县人民检察院对高崇荣提起公诉。
姓公?姓私?
从下属的7家公司,一次次将不是“贷款”的资金转到湿地公园建设上,让高崇荣涉嫌了挪用公款罪
由长治市向北,经北寨村向西,通过一处水上公园桥面,沿左边一个石门进去,就是太行湿地公园。
位于长治市郊的这处公园,因高崇荣一案,如今已被查封。
2003年的一天,高崇荣来到高新公司下属的杭州某单位。在员工们陪同下,游览了溪西湿地公园,眼前的美景令高崇荣无比激动。自己的家乡,长治市城郊不是也有一片面积不小的湿地吗?
几次考察后,高崇荣成立长治市晋通太行湿地有限公司。前期准备做好了,但资金需要多少?从哪儿来?“现在是一期工程,4000万元投进去了。让我自豪的是,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高崇荣在2007年5月接受省内一家媒体采访时骄傲地说。
正是他从高新公司下属的7家公司,一次次将不是“贷款”的资金转到湿地公园建设上,让高崇荣涉嫌了挪用公款罪——
湿地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日,股东2人——上海浦沃贸易公司和朱某。法人代表高崇荣。2006年6月,上海浦沃将所持公司股权45万元转给高崇荣。上海浦沃退出湿地公司,该公司成了高崇荣、朱某的私营企业;
2006年8月15日,晋通湿地公司股东会决定,注册资金从原来的50万元增至1000万元,所增资950万元由高崇荣投入。这一来,高崇荣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总,股权占99.5%。
高崇荣对湿地公园的确倾注了大量心血。“两年多了,我几乎天天都是早上6点从长治市赶来,工作到晚上10点以后”。“建这个公园,我是啥都干。和农民工一起吃一起干,脱了鞋下泥塘挖泥,光着膀子挥镢头刨地,铲土、抹墙,遇啥干啥。不怕你笑,我把皮鞋磨烂了8双。我是个能吃苦的粗人。”高崇荣说。
但再苦的日子,也无法销蚀其挪用公款罪行。检察部门最后查明,长治晋通湿地公司先后挪用高新公司下属7家公司1000余万元,到案发,尚有874万元没有归还。
2009年5月21日,岢岚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高崇荣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2009年6月9日,岢岚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高崇荣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对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
据《山西晚报》
[双面脸谱]
一方面是公私不分,一方面是节俭至极。高崇荣的两面人生不失为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
在长治很多人印象中,高崇荣不修边幅。熟悉他的人说,高崇荣搞湿地公园建设的几年时间,几乎没有买过衣服。
2006年夏的一天,高崇荣的大女儿到长治看他。眼前的一幕令人哑然,只见高崇荣穿着沾满泥巴的皮鞋,挽着已经旧得发白的裤子,在门口正修建的一处房顶铺瓦片。
“习惯了,就想干干活,再说,这样像农村的平房一样弄屋顶,工人们大多不会。”高崇荣甩着手上的泥,憨笑着。
当天下午,女儿抽空给他买来一件品牌T恤。没想到惹得高崇荣大发雷霆:“你这是浪费,一件衣服几百元,你还不如用这钱,去给我买两车砖来。”
高被双规时,身上只有50元钱。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
但对高崇荣,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不这样看。“这是一个典型的煤焦领域的腐败案件。”2009年6月23日,中共山西省纪检委干部贾东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高崇荣在担任高新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贪污公款100万元,挪用公款874万元。”岢岚县人民法院就高崇荣案的一审判决书,对高崇荣的涉嫌犯罪事实进行了认定。
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如此统一在高崇荣身上,他曾经的一位同事如是解释:“这并不难理解。贪污、挪用公款,案发前,高崇荣已不是昔日那个本分的农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