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前夕,无锡市消委会在全市开展“消费领域潜规则”征集活动。昨日,无锡市消委会经过筛选,公布了4个市民意见较大的“潜规则”现象,以行业协会和消委会双重点评、媒体曝光的形式督促商家改正。
使用消毒碗筷需付费
消委会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经过消毒合格的卫生餐具是餐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餐馆将自己应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甚至以此盈利,是逃避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在就餐时被迫接受额外收费,使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
住宾馆12点前须退房
宾馆行业协会点评认为,12点退房虽然是国际惯例,但不利于消费者,最直接的就是会给消费者用午餐带来不便,宾馆应该人性化操作,适当延迟退房时间。消委会建议宾馆实施人性化操作,在消费者入住前问清其退房时间,并可针对消费者需求,在不影响宾馆打扫、接待的情况下,允许消费者将退房时间延长至下午2点。
拍婚纱照额外收相片费
消委会点评认为,目前婚纱摄影服务纠纷较为集中的定金支付、二次消费、图像保管、肖像使用等已经引起各方关注,这些做法实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影楼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全面告知除预约套系外的其他可能收费产品、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合同外的样片和图像,影楼可以以协商的价格转让给消费者,但如果消费者不认可,影楼应当当面销毁和删除,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提供给他人,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预付费卡中途不能退
消委会点评认为,消费者付款后,即对卡拥有所有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使用。预付款消费与现金消费相比,只是结算支付方式不同,如果商家有规定不能转卡,就应该给消费者退卡。如果是转卡,商家只是在电脑上改名,在服务项目、标准及物品损耗方面并无变化,所以如收取高额转让费也于法无据。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