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几名被告人均受处罚。
2008年8月5日,常熟市公安局梅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梅李小商品市场门口,看到有几名男子在逮麻雀。梅李派出所立即出动警力前往现场。当晚,在梅李镇通江路中国银行梅丽办事处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潘某等三人、陈某、王某两人抓获,后又在梅李锁厂桥旁将犯罪嫌疑人钱某抓获,并查获了大量麻雀,其中已死亡的麻雀达一千多只,存活的麻雀大约几百只。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等三人、陈某、王某两人、钱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进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一千余只,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系分别犯罪,应依法分别予以惩处。最终,几人都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陈香 王鸣燕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