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停止发布并索赔一元
29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小彭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新浪”告到北京海淀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发布覆盖式广告,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目前此案正处于立案审查阶段。据了解,这样的案件在国内尚属首例。
小彭诉称,她登录新浪网站时,突然遭遇大量覆盖式广告,包括弹出式广告、悬浮式广告、下拉式广告和流媒体广告等的侵扰。上述广告瞬间全部或部分覆盖了原告本欲浏览的页面文字和图像,并附加了原告无法接受的刺耳的声音,直接影响到原告快速有效获取信息,破坏了原告阅读的心情。
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张继志律师和季晓川律师认为,这样的广告在本质上已构成侵权。因为个人接入网络需付费,这些广告都加大了流量以及侵占了时间,造成网民的经济损失。即使上网无需交费,但在既无事先告知,也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强迫网民接受广告推销,实际上已侵犯了网民的合法权利。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