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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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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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南收购南京烟 再高价转卖到南京
  从济南收购南京烟

  再高价转卖到南京

  快报讯(通讯员 宁治宣 顾姝姝 记者 田雪亭)“南京”烟在南京销量很好,很多店里甚至都买不到。但在山东济南,却因为很多人不熟悉,“南京”烟反倒卖不掉。一冷一热,济南人余某等人便打起了主意……

  2008年1月,正是春节前夕,南京市场上“南京”烟再次因为太紧俏成为稀缺货,而在山东济南,南京烟却几乎无人问津。当地人都已经习惯了抽将军、泰山、一支笔等本地卷烟,即使低价售卖南京烟,依然销售不好。

  “这可是条发财的好路啊!”济南人余某经常来往于济南和南京之间,知道南京烟对于南京人的意义,只要是真烟,就不愁销路,甚至可以加价售卖。之后,在朋友徐某等人的支持下,余某等人开始在济南大肆收购南京烟,包装后通过物流公司直接发到南京,之后,再分发贩卖给南京的卷烟销售商,短短一年间,先后贩运至南京的南京烟、苏烟等案值高达一千六百万余元。

  近日,南京警方接到报警后,先后在江苏南京栖霞区和山东济南两地,共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卷烟人员余某、马某等12名。目前,其中的11名犯罪嫌疑人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且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被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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