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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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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监督须走出“举报依赖”
  不要把举报当成制约权力不法行为的首要渠道,不要形成权力约束上的“举报依赖”,建立预防权力不法行为的制度,尤其是开放社会公开监督权力不法行为的渠道,更加重要。

  上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举报网站也正式更新。开通首日,网站一度被挤瘫,电话也几乎被打爆。

  举报热线开通,得到新闻广泛报道,引起举报一时集中,不足为怪。井喷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接下来举报热线将会进入正常流量,也就不会有网站瘫痪、电话打爆的情况了。

  毫无疑问,举报井喷的发生,与举报直达最高检带给人的期待有关。可以设想,无论举报人此前是否有过举报经历,一个新的渠道的开辟,将会吸引他们去尝试,“最高检”的名号又足以引起人们举报生效的联想。在中国,人们关于正义的联想与机关级别之间的联系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上面是好的,下面搞坏了”,仍然是一些人的思维定势,这也对最高检举报热线的火爆产生了作用。

  最高检承诺,每一个举报都将得到认真处理,都会有回音。这个承诺容易做到,但举报是否真正生效,可能仍然是一个问题。就像上访,件件有回音与回音是否解决问题,不是一个概念。举报件件有回音,与被举报的问题是否能够弄清楚,也是不一样的。上访有层层转办,有反复批示,而问题未能解决的,举报也可能产生类似现象。因此,怎样通过办案处理使举报的信誉得以维持,将是举报系统面临的考验。

  举报作为一种查处权力不法行为的渠道,已经覆盖所有级别、所有系统,几乎每一个机关,都有受理举报的机构和职能设置。单就举报网络的有与无而言,举报权的落实可以说相当令人欣慰。然而,就举报的现状来说,情况就未必令人欣慰了,一个问题是,上面所说的举报是否能够生效;另一个问题是举报人受到打击迫害的现象相当普遍。举报不能生效,会使人失去举报权力不法行为的信心;举报人遭受打击迫害,更加加重社会对权力不法行为的无奈,增加对权力系统的失望乃至怨怼。因此,举报渠道运转正常,可以成为伸张正义的希望,而举报渠道运转失效,可能成为失望情绪的新来源。

  正常的治理结构,必然是通过健全的制度将大量权力不法行为预加制止,然后才是通过“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的办法来惩罚那些避开了预防网络的权力不法行为。在查处权力不法行为时,来自举报的线索也未必会占到很高的比例。可以说,举报应当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这个作用当然很重要,但毕竟预防重于查处,查处也有多种来源,例如媒体可以公开报道涉嫌不法的权力行为,而公民未必只能向有关机构写信反映情况。如此,对权力的监督可能更加直接和有效。

  不过,在中国的制度设计中,公民对涉嫌不法的权力行为应以举报方式反映到有关机关,权力需要通过更大的权力来管束,而难以直接受到公开的社会监督。这样,举报就显得尤其重要,一方面它是权力系统查处自身不法行为的第一线索源头,另一方面它又是公民对抗权力不法行为几乎惟一的希望。

  于是,得到查处的权力不法行为中,来自举报的线索占到了很大比例。但因为预防不力,权力不法行为相当普遍,与之相比,受到查处的占到了多大比例,难以估计。另外,潜存的一种可能是,举报成了查处权力不法行为的第一源头,权力不法行为若未被举报,可能就失去了查处的依据。又因为举报线索处于机密状态,所以公众基本难以了解举报线索是否都进入了查实和处理程序,是否有些举报被搁置不理。社会对举报状况无从了解,官员失去了直接面对社会议论的机会,如果处理举报的机关产生了舞弊行为,也很难被发觉。绝非个别的举报人被打击的现象,证明了举报处理过程中有着很大的漏洞。

  落实举报权,保障举报人权益,认真处理举报事项,无疑是必需的。但是,不要把举报当成制约权力不法行为的首要渠道,不要形成权力约束上的“举报依赖”,建立预防权力不法行为的制度,尤其是开放社会公开监督权力不法行为的渠道,更加重要。查处权力不法行为高度“内部化”,会带来很多问题,走出这种权力内部化管理,是很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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