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余专业户”五个字已经成为百度百科的一个词条了。据余秋雨讲,咬余专业户很多人都知道,但事实上在网络上很多人都不知道,都怀着极大兴趣考证着。余秋雨为了方便大家考证,提供了重要线索,用“古余肖沙”四大“恶人”来代表咬余专业户。
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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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要不要系统地写篇文章揭露一下
这次到慈溪山上扫余家的墓,产生了一些想法。墓地也是三处,都在山上,没有石阶,攀援非常不便。而且山草长得很快,每次还要花一点精力寻找。能不能把这些墓,都迁到容易到达的公墓里去呢?我们乡间历来不主张搬迁祖坟,但这次我必须好好想一想了。可能会找几位风水大师问一问。
这次回乡还顺便打听了一下,去年全国网络盛传的家乡要把我出生的屋子列入什么“保护项目”,又是纯属谣言,任何一级干部都不知道。因此,那四个“咬余专业户”又浪费精力了。
我出生的那间老屋,一直关在那里。它太老太旧了,又与邻居的房子连在一起,因此必然会拆掉。至时,我会把我出生的床保留下来,运到上海家中,也算对我双亲的一个纪念。
那四个“咬余专业户”的名字和材料,是几所大学研究我的教师们寄来的,我太忙,还没有核实。但是,从所谓“石一歌”到去年地震期间对我的造谣,确实都是这四个人一手做的。要不要系统地写篇文章揭露一下呢?过去我是否定的,但看他们最近越来越反常的举止,我又可能改变主意。
那四个专业户,已被很多人简称为“古余肖沙”,很好听,但是不是全部都是他们?我还要抽时间考证。
网友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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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余、肖、沙所暗指的是古远清、余杰、肖(萧)夏林、沙叶新
古远清:该拿什么来拯救你
恕我臆测,我们敬爱的余秋雨先生,此刻不是正站在“神坛”上,就是在通往“神坛”的小道上一路狂奔。该拿什么来拯救你?
—— 古远清 《庭外审判余秋雨》
古远清,教授,男,汉族,1941年生,广东梅县人。1964年武汉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为国际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主席、中国新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世界华文文学研究所所长。2002年7月17日,著名学者余秋雨以“名誉侵权”为由状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古远清,索赔16万元人民币。这件官司被媒体认为是“近年来世界华文文化界最火爆”的一件事,位列2002年文坛十大官司之首。余秋雨状告古远清,是因为古在文中指出余参加过石一歌(当时“四人帮”控制的上海写作组),写过一系列大批判文章。
古远清认为,在很多人眼中,余秋雨先生被尊为“文化大师”、“文化昆仑”,然而作为曾经审判席上的被告,余秋雨先生是“说谎大师”。
余杰:我们有罪,我们忏悔
我认为,余秋雨先生作为1990年代以来中国文化界相当重要的一位代表人物,他如果率先忏悔,将超越个人的意义而具有某种典范性。处于这样的特殊地位,如果能够真心诚意忏悔,将带动全民族在新的世纪之交补上上个世纪缺下的忏悔这一课。
—— 余杰《我们有罪,我们忏悔》
余杰,1992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有“北大怪才”之称,以黑马姿态闯入大陆文坛,1998年以一本杂文集《火与冰》一鸣惊人,刚出版即受到思想文化界的广泛重视。1999年12月,余杰发表《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一文,声称据一个“当年同事”的揭发,余秋雨在文革中参加过一个叫“石一歌”的写作组,写过几十篇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因此是“文革余孽”、“文化流氓”。这篇文章立即引起全国轰动。余秋雨以《答余杰先生》作为回应。之后,余杰又撰长文《我们有罪,我们忏悔》,再次对余秋雨的文革经历提出质疑。“二余之争”沸沸扬扬。
萧夏林:余秋雨的大爱至善——假捐款
“世界上没有卑鄙的职业,只有卑鄙的人”。这是林肯的至理名言。不过,这个名言可能过时了。在今日世界,尤其是中国,卑鄙的职业很多,卑鄙的人更多。汶川大地震一周年,文化首骗、汶川之耻余秋雨又到四川兴风作浪。我想起了林肯的这句名言。
—— 萧夏林 《余秋雨的大爱至善——假捐款》
萧夏林,《北京文学》杂志编辑,山东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曾在《中华读书报》等数家媒体任职,因2000年在《书屋》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八千字的《文化中的文化》,称余秋雨在担任深圳市文化顾问期间,对深圳文化进行不切实际的吹捧,并称其“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余秋雨告其侵犯名誉权。后余秋雨一审、终审败诉。萧夏林可谓余秋雨最大的敌人。
这次,他直指余秋雨在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事件中造假,但可惜的是,余秋雨居然连对手的姓都搞错了,错把萧写成了肖。这对文化大师来说,是不该犯的错误。
沙叶新:我绝对不愿意提起这个人
作家一旦成为明星,势必俗不可耐。知识分子一旦依附权势,势必奴颜媚骨。我想知识分子尽管已经边缘化,但仍应有使命,仍应有立场,仍应有义务,仍应有天职,绝不能堕落为传声筒、软骨头、墙头草和说谎者。
—— 沙叶新《凤凰网怀尧访谈录》
沙叶新,上海人民艺术剧院原院长,系余秋雨挚友,后写有《“书生”及“梁效”评议》文章,不点名批评了余秋雨。虽然只寥寥数语,但显示出敏锐的感觉和深刻的洞察力,其鲜明的批判立场,让余秋雨感到震撼。难怪余秋雨在自己的文集中多次谈及“剧作家朋友”对友谊的“背叛”,并称沙叶新为“沙警官”。对这位“昔日好友”衔恨之深,实为罕见。
沙叶新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绝对不愿意提起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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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与咬余“互掐”
余秋雨:我打官司就是要通过法律行为,为中国文化界的有顺序操作,打下一些基础。我要为中国建立一个法治意识。
陈冲(河北作家):这在逻辑上可就是一着险棋了。因为一旦官司没打赢,莫说打输了,就是打成个大体平手,例如以达成调解协议了结,中国的法治就没有希望了,中国作家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界就更没有指望了。
周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余秋雨作为古教授近二十年的个案研究对象,搞清楚余秋雨究竟在“文革”中有无问题,应该是学术研究者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对余秋雨本人负责。公开自己的研究结果更是研究者应尽的义务。可是,不论文坛多么热闹,正义者如何谴责,人们多么疑惑,读者如何期待,余秋雨却始终对那段历史的真相三缄其口,对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避之又避,这正为“真相”添加了浓厚的神秘色彩,再加上他有躲躲闪闪的嫌疑,更让读者疑惑丛生。何况忏悔声源自北京城,古远清远在武汉,又不是最先指责余先生应“忏悔”的人,哪里算是“源头”?这其中原由怕是只有余先生心知肚明了。作为读者心存疑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不由想问,余秋雨:您到底害怕什么?
孙光萱(原“石一歌”成员):我再想劝余秋雨先生一回:希望你好好学习公民道德规范,“为文”、“做人”都要以“诚信”为本,多作一点自我批评,须知这对你是“无损”的,不要再使广大读者失望。
余秋雨:几个在“文革”中翻云覆雨的人物,趁一些老人逐一死去,突然指证一个在“文革”中受尽磨难的青年有问题,为什么人们不怀疑他们的身份,而只怀疑被指证者?如果两个老纳粹对一个当年奥斯维辛的幸存者也作出这种逆反性指证,会产生这种情景吗?
咬余网友:好像余秋雨认为中国只出了一个文人就是他自己,怎么那么想成名,总想站在新闻的第一线,成为焦点人物,是不是自己才尽了做不出学问了,变得俗气起来,不要让人觉得上海人就是小家子气。你这两年好让人讨厌。所以忠告你几句。
余秋雨粉丝:余老师是个很有个性的文人,他不似传统文人身居高阁专心著述,也不似一些无内涵的文人一味拨弄笔尖,挑风弄雨。他走在时代的前沿,追寻生命的真谛,很多人看他觉得伪君子,其实是余先生思想境界独特,可以称余先生为人文学者。从现在看来,他又可称为独立文化人,以一个人挑起一种文化风潮。他也注重实业,让文人和财富两个词和谐。
“诈捐门”事件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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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3日,余秋雨发表名为《就汶川赈灾捐款答记者问》的博文,以记者提问的方式点出自己“给四川捐款一次就高达20万元”。
2009年5月25日和31日,曾和余秋雨打过名誉侵权官司的《北京文学》杂志编辑萧夏林发表博文,质疑余秋雨宣称一次捐款高达20万元并没兑现。
6月5日,余秋雨在博客撰文称,有四个“咬余专业户”一向浪费精力对其进行造谣。
6月8日,余秋雨委托其所任职的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在博客上正式发表声明,称所捐20万用于建都江堰市三所中小学图书馆。
6月14日-16日,学者易中天在博客中撰文,对余秋雨捐款与否提出质疑。
6月17日,都江堰市教育局首次就此事正式回应称,余秋雨的这次捐款属于“君子协定”,即教育局提供三所学校,余秋雨负责学校图书馆的图书,共计3万册。
6月18日余秋雨在博客中首度直面回应称,接受审计部门查账,不接受网上查账。
咬余专业户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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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
“余含泪”,这个说法可以有
因为是“公开捐款”,而且是“巨额捐款”,其中已涉及到公德、公义、公信力,以及公众的回报,余秋雨公民必须面对监督和质疑。这是他的公民义务。在这个问题上,他不能行使“沉默权”,也不能拿“言论自由”做挡箭牌。沉默、拖延、推诿、绕弯子、编谎、打太极拳、王顾左右而言他,不但涉嫌挑衅社会公德,也是对公众智力的侮辱,后果很严重。
——易中天《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在余秋雨涉嫌“诈捐”舆论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6月14日,易中天在博客中撰文《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质疑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公司董事长黄育海“20万善款当然到账了”的说法。易中天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到哪个账了?第二,怎么到的?第三,啥时候到的?
对于“余首骗”的说法,易中天认为甚为不妥。真相大白之前,还是“无罪推定”为好。至于“余含泪”或“含泪大师”,易中天个人认为,这个说法可以有。总算“含泪”过,也曾自称从老师“退居”大师,余秋雨不算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