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9》,重提适时启动融资融券试点工作。
报告称,我国近期拟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已公布的业务试点规则中包括了一些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规定了融资融券交易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并要求投资者以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不得低于130%。与此同时,在交易价格和金额方面,规定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股票的最新成交价、单只股票融资融券的交易额不得超过该股票上市可流通量的25%,以限制投资者利用杠杆操纵股票价格。
报告还指出,2009年将有6888.83亿股非流通股股票解禁,市值规模约3.2万亿元,较2008年增加53.1%,需要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合理设置准入条件,增加大宗市场活跃度,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等大宗股份转让提供有效的交易平台,规范国有股东大小非减持,合理调节市场供求。
针对近年来热议的股市平准基金一事,报告认为,从国际实践看,设立平准基金效果并不理想,总体而言弊大于利。
新华社 快报记者 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