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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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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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 “观护”青少年
  快报讯(通讯员 秦少 记者 李梦雅)为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民盟南京市委与秦淮法院、秦淮司法局联合开展“阳光观护行动”。前天下午,启动仪式在秦淮法院举行。

  “阳光观护行动”旨在通过在秦淮区各街道设立“观护人”,开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民事权益保护案件的庭前调查、评估,以及未成年犯进入社区矫正的服务工作,采用专人负责、定点跟踪的方法,落实“挽救与教育、感化与激励、劳动与培训”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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