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1版:大人才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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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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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第二届人力资源分析师智库活动成功举办,智库成员们表示,在这里可以——
结交新朋友,切磋学经验
  上周五上午9点,由现代快报《大人才周刊》主办的第二届人力资源分析师智库成立仪式如约举办。在快报8楼会议室,在首批智库成员的见证下,9名新成员接受了快报《大人才周刊》编辑部的授证仪式,加盟智库、正式“上岗”。与此同时,特邀嘉宾——劳动法实战专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杭鸣现场向快报智库成员传授实战技巧,并且解答了HR们的提问。

  ■活动现场

  智库新成员很热心、收获也很多

  活动现场,在首批智库成员的见证下,9位新朋友接受了快报《大人才周刊》编辑部的授证仪式,加盟快报智库、正式“上岗”。在授证的同时,新成员们都表示,将在智库这个平台上,发挥好自身的专业技能,为求职者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此次加入到智库的新成员都非常热情。李康是南京一家五星级饭店的人事主管,他的举止谈吐显得温文尔雅。不过,在加入到智库的活动中,记者发现他还是个热心肠的人。他说,自己经常和一些德国朋友踢球,其中有德国朋友是德国驻南京商会的负责人,和德国企业家关系非常密切。他表示,如果《大人才周刊》需要采访在南京的德国企业CEO,他可以帮记者牵线搭桥,甚至搞个德国名企体验行都没问题。

  在杭副庭长讲课的时候,不少HR都拿出本子和笔,认真地记录。而专家讲完课和HR们互动时,不少智库成员还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杭副庭长做零距离的沟通交流。即便是近2个小时的讲座结束之后,不少HR还舍不得离开,围住杭副庭长咨询问题。不少HR和记者聊天时都表示,希望以后快报能多多举办这样的活动,一方面搭建业内交流的平台,使大家相互认识相互交流,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听到权威专家的授课,提高业务知识和水平。

  ■专家观点

  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一定要规范

  近年来,劳动纠纷呈上升势头,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比如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影响大、纠纷赔偿额越来越大、律师代理案件越来越多、员工维权成本降低等。

  在讲课过程中,杭副庭长从实际案例出发,给了在场HR一些启示和做法上的参考。比如电子考勤问题,杭副庭长建议企业还要留有员工的签字,因为虽然企业现在都使用电子考勤,但如果员工认为企业修改过电子信息,只承认企业发过短信但不承认短信内容,遇到这样的道德风险就麻烦了。

  在员工旷工问题上,杭副庭长认为有些企业还需要完善自身管理制度。他举例说,江宁某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旷工2天就可解除合同,结果员工3日走,企业4日就解除了合同,实际上应该是到5日才能解除。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其实可以按照法规中授权性的条款规定,等到员工旷工满15天再开除,这样也减少了企业自身的风险。

  对于企业应该如何注意防范风险,杭副庭长给出了一些建议:首先是企业应该规范用人手续和证据,因为现在就业压力大,在职期间员工会容忍企业的规定,但辞职后没有了被管理的压力,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和公司打官司,使得纠纷概率增加;其次是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第三是调整员工岗位要本着协商、合理的原则;第四是证据要充分。

  ■HR反馈

  菲尼克斯亚太电气(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郭美峰:杭副庭长提到的电子考核、同工同酬等问题,都是我们非常关心的。而一些具体的案例,比如员工在单位时很诚信,而离开后就钻空子不诚信的案子,则给我们做人力资源工作的HR们一些提醒。

  ITT(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杨磊:杭副庭长讲课内容里提供的信息量很大,平时我们HR对法律的理解和劳动部门的沟通,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偏差。而作为中院处理劳动法纠纷的资深人士,能够提供给我们第一手信息和案例,对我们今后的人力资源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和指导意义。比如杭副庭长提到的加班问题,我们在处理时一直都注重员工的沟通,比如和员工算工资的时候,我们不会强行做证据,让员工签字,而是会在律师的指导下,跟员工算加班工资,在员工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再让其签字,避免了日后员工离开公司后扯皮。

  ■现场问答

  提问一:规定员工旷工15天公司可以开除员工,可如果员工本人清楚公司的规定,但到了15天之后,公司无法通知到人,应该如何处理?

  杭鸣: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就要做细,可以预留员工地址、联系电话和指定代收人;在通知不到或员工不肯来的情况下,则可以通过公证处公证,公证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等方式;公司还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来处理。

  提问二:遇到员工纠纷时,企业有工会的盖章证明法律认不认可?

  杭鸣:工会盖章是有法律效应的,一般可以认定企业不是根据个案或是针对个人来做假证据,除非有证据证明企业做假。本版撰文 快报记者 张曦本版摄影 快报记者 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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